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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扬忙完回到宿舍,发现屋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他看了眼时间,下午四点半。
按理说这个点侯青应该在打游戏,可这会儿连个人影都没见著。
“人呢?”
陆扬纳闷的言语了一句,拿出手机准备在宿舍群里问问。
手指刚点开微信,宿舍门就被从外面推开了。
“嗨嗨嗨!
恕瑞玛,你们的王,回来啦!”
一个染著粉毛,穿著骚粉套装的男生大步跨进门来。
左手拎著一个行李箱,右手提著一个大袋子,整个人像是一团移动的粉色火焰。
如果不是这货底子好,五官深邃立体,皮肤白得像个混血儿,能撑得起这一身打扮,换个人来绝对会被当成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来人扫视宿舍,发现只有陆扬一个人像是看傻逼一样看著他。
“擦,怎么就你一个叼毛,日天和猴哥呢?”
说完,他把行李箱往地上一扔,大咧咧地坐到自己的椅子上,翘起二郎腿,从袋子里掏出一瓶冰镇冰红茶,拧开盖子猛灌了一口。
陆扬看著来人那张熟悉的脸,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陈青峰,宿舍老四,粤省人,家里开公司的,標准富二代。
这人的特点就是——骚。
不是性格,是审美。
粉色是他的人生主打色,衣柜里百分之八十的衣服都是粉色系。
他说这是他的幸运色,穿上之后整个人都会变得自信。
说白了就是心理作用,真正带来自信的其实是那张帅脸和花不完的钞票。
“峰仔,你这打扮越来越罕见了。”
陆扬靠在椅背上,上下打量著陈青峰这一身行头。
粉毛,粉衬衫,粉球鞋。
往那一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从哪个偶像剧片场跑出来的。
“去去去,你懂个屁!”
陈青峰把冰红茶放在桌上,一脸不屑,“我这叫走在时尚潮流的前沿,引领校园新风尚。”
“啊对对对,是我错了,用我们鲁省话来说,你简直太潮了。”
“嘿嘿,是吧?”
陈青峰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我就说嘛,我这审美绝对没问题,我妈都说我穿粉色好看。”
陆扬在心里给他妈点了个赞。
阿姨是真爱儿子,竟然能昧著良心说话。
“猴哥和日天呢?”
陈青峰又问了一遍。
“猴哥不知道跑哪去了,日天应该和龙悦搁一块呢,我也不太清楚,我刚从摄影社回来。”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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