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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重溯少时邻居谋杀案(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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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新出生的女儿,我明白了,明白了那份让你近乎崩溃的爱,明白了那份责任感如何让婴孩渴望的双眸代表了全世界。

那年我39岁,第一次理解了母亲对我的爱。

我哭得歇斯底里,几乎泣不成声,但还是执意让丈夫到潮湿的地下室找母亲在我婚礼后写给我的那封信。

他花了数个小时,翻了所有盒子,纸张洒满地面,都没能找到。

母亲去世后不久,父亲、姐姐们、哥哥还有我一起到父母在佛罗里达州迪尔菲尔德比奇的公寓整理母亲的遗物。

闻闻母亲的衣服,上面还残留着倩碧快乐香水的味道。

母亲一生喜欢收集书包,她收藏的书包数量之多让我们惊叹不已。

我们每个人都带走了她的某样东西,我带走的是一双粉白相间的凉鞋,现在还放在我的壁橱里。

整理好遗物,我们一行七人早早到附近的观海餐厅吃了晚餐,在那里食客可以俯瞰大海。

我们一家人都爱笑,我们聊着母亲的事,七个人笑声不断,成了餐厅的一道风景。

一位老妇人要离开时带着困惑的微笑走到我们这桌,问道:“你们的秘密是什么?”

我哥哥鲍勃回问:“什么秘密?”

“如此快乐的秘密?”

我们愣了一会儿。

没人有勇气说出我们共同的想法:其实我们刚给去世的母亲整理完遗物。

随即我们发出了更加夸张的笑声。

母亲与我的关系过去是——将来也一直会是——我人生中最复杂的一段关系。

写到这里,我突然为两件相互矛盾的事感到痛苦不已。

没人能比我母亲更开心看到这本书,但若不是她过世了,我很可能无法如此自由地写作。

小时候,我每天都要步行半英里到圣埃德蒙,在兰道夫街左转,欧几里得街右转,最后在普莱森特街左转。

学校的女生都穿着灰格子无袖连衣裙和白色衬衫,男生都穿着深黄色翻领衬衫和宽松长裤。

雷是我一年级时的老师,一头焦糖色的秀发,发量很多,身材玲珑有致,为人乐观积极,简直就像苏珊娜·萨默斯带着一帮六岁的小屁孩。

尽管如此,她不是在圣埃德蒙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

说来奇怪,虽然圣埃德蒙有许多天主教教导,学生还经常要在教堂里,但我对这些都印象不深。

而圣埃德蒙刻在我脑海里的画面只有一个,画面中有一个棕色头发、耳朵略为醒目、安静又乖巧的男孩——丹尼·欧利斯。

我学生时代喜欢的男孩外形、性格都极不统一,但我可以确定地说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坐在我前面的座位上。

其他人可能更容易喜欢上坐在旁边或坐在后面的同学,但我不一样。

如果对方坐在旁边或后座上,你就得直接接触对方,有时甚至要伸长脖子与对方对视,对我来说太过现实。

对我而言,没什么比男孩子的后脖颈更可爱的了。

男生懒散的后背能引发无限遐想,他可能正半张着嘴,可能在抠鼻子,而我永远无法看在眼里。

对我这样一个幻想家而言,丹尼·欧利斯近乎完美。

我想不起他不高兴的样子,但同样不知道他笑起来是如何。

相较一般的小孩子,他为人镇定,略显严肃,就好像他知道什么我们这些还相信牙仙童话的小孩子日后终会了解的事情似的。

他就是一年级的山姆·夏普德[31]。

我出生时有人送了我一个好奇猴乔治的毛绒玩具,而丹尼圆润玲珑的面庞和硕大的耳朵让我想起了那个玩具,每晚我都要死抱着这个玩具才能入睡。

我喜欢丹尼这件事成了我家的大新闻。

一次搬家整理旧物时,我发现一张比尼在艾奥瓦大学一年级时给我写的信,信中写道:“亲爱的米什,我想你了,丹尼·欧利斯最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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