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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时,我转学去了当地的公立学校威廉·拜厄小学。
我的好朋友范氏姐妹在那里上学,她们搬到我家街对面后,我不再感到孤独了。
我想和她们一起上学。
我要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过了一段时间,我快把丹尼·欧利斯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的好奇猴乔治就这样消失了,和童年的其他一切一起消失了。
高三的一个晚上,由于我父母都出城了,一个朋友来帮我准备我的派对。
之前的几个月,她都和我们当地的天主教男子高中芬威克学校的男孩们混在一起,她问我能不能邀请那些人来派对,我说当然可以。
她还有点犹豫地告诉我,她正跟其中一个男孩约会。
她说:“就大概是那样。”
我说:“那很好啊,他叫什么?”
“丹尼·欧利斯。”
我睁大眼睛看着她,笑得前仰后合。
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深呼吸,仿佛要告诉她什么惊天大秘密。
“你一定不信,”
我说,“但我小学时候最喜欢的男孩就是丹尼·欧利斯。”
我朋友点点头。
她说:“最开始是因为音乐课上老师让你们手牵手。”
我脸色一变,无声地催促她继续说下去。
她说:“他告诉我的。”
我完全不记得牵手、音乐课这档子事,难道他知道?记忆里我只是安静地坐在他后面,小心谨慎地观察他每一次转头、每一次低头。
现在看来我对他的迷恋就像肥皂剧里演得那么显眼。
我感到有点尴尬。
我有点生气地说:“好吧,他总让人摸不着头脑。”
朋友耸耸肩。
她说:“我不这么觉得。”
派对当晚,年轻男女们畅饮在我家草坪上、我家附近的街道上。
我喝了太多杜松子酒,跌跌撞撞地走在家里的陌生人群中,那里有我约会过的男孩,也有之后会和我约会的男孩。
背景乐是循环播放的年轻善良食人族合唱团《怀疑的心》。
我整晚都对那个浅黄头发的男生异常关注,他安静地站在厨房一角的冰箱旁边。
他的头发盖住耳朵了,他的脸不再圆润,看上去憔悴了一些,但匆匆几瞥还能看到他脸上的沉着与隐匿。
我整晚都避免碰到他,也没有直视他的眼睛。
尽管喝了很多杜松子酒,我也仍然是坐在他身后的女孩,只有我看他,而他绝不会看我。
26年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正要关上笔记本电脑,熟悉的邮件提示音响了起来。
我看了一眼收件箱。
我不是一个有邮件必回的人,虽然不想承认,但我有时会在收到邮件几天后甚至更长时间以后才回复。
收件箱里出现的名字是丹尼·欧利斯,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犹豫地点开了这封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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