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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板底下的泥地黑了一片,油亮油亮的,是血水渗进土里、日积月累沤出来的颜色。
赵牧蹲下来,用手指摸了摸案板底面。
一层黑红色的垢,指甲抠都抠不动。
他站起来,推开铺面的后门,进去翻了翻。
柜子里找到一卷竹简,是账本。
每天杀几头猪,卖给谁,多少钱,记得还算清楚。
翻到赵黑炭被捕那天——账上写着:“杀猪两头,得肉二百四十斤。
夜失肉二十斤。
报官,贼已获。”
赵牧盯着那行字。
王三刀怎么知道肉是被偷了,而不是自己记错了数?怎么知道是赵黑炭偷的?他看见了?还是有人告诉他?
他把账本揣进怀里,又在铺子里翻了翻。
柜子底层有个陶罐,里头装着几十个钱。
旁边还有个布包,打开一看,是几件女人衣裳——粗布裙,洗得发白,叠得整整齐齐。
赵牧拎起一件,凑近闻了闻。
皂角味底下,压着一层说不上来的气味。
像什么东西腐烂后留下的腥甜,洗了很多遍都洗不干净。
他把衣裳塞回去,包好放回原处。
走出铺子,赵牧站在西市街口,深深吸了口气。
空气里有牲口棚的臭味、菜叶烂掉的酸气,还有肉铺里那股怎么都散不掉的血腥味。
他低头看了看腰上那块公士木牌。
从死囚到有爵位,三天。
从有爵位到查命案,又是一天。
这世道,想活得像个人,就得往上爬。
爵位,官职,权力——一样都不能少。
他摸了摸怀里的账本,转身往县衙走。
赵黑炭的案子要翻,王三刀的案子要查。
连环命案,一条一条捋清楚。
不是为了什么公道。
是为了站住脚,是为了让人知道——他赵牧,不是那么好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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