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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棵草长出来的时候,黎明烛正闭着眼睛。
他没有看见“家”
字从叶肉里往外长的过程,但他感觉到了。
不是用眼睛,是用后脑勺。
他的后脑勺贴在折叠椅的靠背上,靠背的布料很薄,薄到他能感觉到风吹过草叶时、草叶根部那一瞬间的微微颤抖。
他睁开眼睛,扭头看那棵新草。
“家”
字已经完整了。
不是他写的那个“家”
,是另一种——宝盖头像一片屋檐,下面的“豕”
写得圆滚滚的,像一个缩在屋檐下睡觉的小猪。
“这个字是谁写的?”
他问。
没有人回答。
沈枫已经走了,草地上只有他自己。
但他还是问了,因为他觉得应该有人在听。
果然,有人听了。
他的口袋动了一下,是那支只剩半只耳朵兔子的铅笔。
铅笔从口袋缝里探出头来,笔尖上沾着一点泥土。
是它写的。
它趁他闭眼睛的时候,从口袋里爬出来,在草叶上写了一个“家”
字,然后爬回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你还会写字?”
黎明烛把铅笔从口袋里抽出来,举到眼前。
铅笔很脏,笔杆上全是泥,那只兔子只剩半只耳朵,另外半只不知道蹭到哪里去了。
笔尖秃了,不是写秃的,是啃秃的——六岁的他咬的。
他之前咬指甲,但铅笔不是指甲。
“以后不许咬铅笔。”
他说。
铅笔没有反应,但他的右手食指动了一下。
那是六岁的他在说“知道了”
。
不是“我知道了”
的知道,是“我听见了”
的知道。
他把铅笔塞回口袋。
这次没有放回缝隙里,而是插在了羽毛和树枝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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