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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没再多停留。
乔弗里在最前面探路,西里昂的步伐也比之前快了许多。
格鲁迈著短腿勉强跟在后面,嘴里始终没閒著。
“你们吃过地精肉没有?”
“那东西能吃?”
维尔德皱皱眉。
且不说灰绿色的皮肤令人作呕,凡是直立行走类人的生物,都让他有种类似恐怖谷的不適。
“正常当然没人吃。”
格鲁挑挑眉毛,“但不妨碍某些酒馆会把地精肉混在牛肉里,反正食客喝得烂醉如泥,也吃不出差別。”
“呃……”
维尔德换了个话题,“地精是不是很喜欢吃人肉?”
“这倒是,地精最爱的是侏儒肉,其次就是人肉,据说他们会把这两种肉囤起来,专门留到节日享用……”
话没说完,走在前面的西里昂脚步忽然一顿,格鲁差点撞在他背上。
“咋了?”
“我差点忘了,地精喜欢吃人肉。”
西里昂转过头,望向身后刚离开的密林,“那为什么尸体还留在原地?”
维尔德也愣住了。
他想起小时候蹲在地上观察蚂蚁时的场景。
当巡逻的蚂蚁发现一块巨大的食物,它会留下气味记號,迅速返回巢穴,召集同伴一起搬运。
地精的身高不足三英尺,比格鲁还要矮上一头。
它们没搬走尸体,只有一个原因……
回去叫帮手了。
“西里昂……”
“快走!”
西里昂抽出单手剑握在手里,“晚了说不定要和那帮畜生碰个正著。”
“怕什么?”
格鲁也从肩上卸下长斧,“地精的战斗力还不如野狗,碰上正好宰了!”
“恐怕有会法术的地精,还是谨慎些好。”
维尔德更加確认了先前的推断。
地精战斗力不强,通常以数量取胜,能干掉三个冒险者,少说要两倍以上的地精。
可那样的话,它们就能搬得动尸体了。
除非,地精的数量並不多,取胜靠的不是数量。
而是法术。
“维尔德说得对。”
西里昂点点头,“地精群落偶尔会出现擅长使用法术的地精祭司,那玩意儿不好对付,属於困难级任务。”
会使用法术的魔物?
上次遇见的是相位蜘蛛。
格鲁打了个冷颤,闭嘴不说话了。
三人加快了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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