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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巴金斯的生活是愜意的。
这个时间店里生意已经不多,他正站在柜檯后的高凳上,边翻阅一本古籍,边享用晚饭。
蘑菇燻肉燉锅、坚果烤鸡肉、蜂蜜麦饼,还有一杯泡沫绵密的麦酒。
这些都不是家常菜色,多半是从对面酒馆叫来的,至少价值三枚银幣。
这老傢伙,和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的冒险者吃得一样好。
这给了维尔德新的思路。
不一定非要竞爭协会那几个萝卜坑,像巴金斯这样开一家自己的铺子也蛮不错的。
不过开店需要本钱,铸灵宝斋里陈列的宝贝价值不菲,少说也有几千金幣。
巴金斯能积累这么多家当,维尔德觉得归功於两点。
一是他的职业是战士,当冒险者时花不了几个钱,加上没不良嗜好,能攒下不少钱。
二是侏儒寿命很长,巴金斯已经二百多岁了,活得越久,自然积累的財富越多。
呃……
这两点,维尔德似乎都做不到,甚至是完美避开。
“维尔德,你来了啊!”
经歷上次买法杖时的长聊,巴金斯已经和他相当熟络。
“嗯,找你出手个东西。”
维尔德边说边走向柜檯。
“什么东西?”
巴金斯把餐碟推到一边,擦了擦手,“拿给我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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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与探索的天性流淌在侏儒的血脉里,这让他们无论多大年纪,都永远保持著一颗年轻的心。
维尔德从口袋里掏出那枚祖母绿色的精体,放在柜檯上。
“树精晶体?”
巴金斯一眼就认了出来,“好傢伙,你猎杀了一只成年树精!”
“和队友配合击杀的。”
维尔德应道。
“了不起!”
巴金斯称讚道,隨即又开始了漫长的回忆,“想当年我在森林腹地,也遭遇过……”
“这个值多少钱啊?”
维尔德有了上次被磨耳朵的经验,立刻打断了他。
你吃过饭了,我可还没吃呢!
糟老头子人不错,就是比格鲁还能嘮叨。
“这个嘛。”
巴金斯握著晶体,在放大镜下又端详了一遍,“我能给到三金,绝对公道价。”
维尔德点点头。
比协会足足多了一金,確实称得上公道。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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