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狂风中文网】地址:https://www.kfzw.net
中国式的权力制约
banner"
>
大明帝国的官场,所谓“出手”
,最常见的方式,不是弹劾首相就是给最高领导人上意见书。
那个时代,弹劾之类的事件很普遍,高层领导的官场暗斗中,也往往以弹劾作为进攻的基本手段。
现在,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国议会弹劾总统,某国议会通过对内阁不信任案,等等。
其实在明代,这样的事很常见。
至少,在张居正生活的时代,没有一位首相没有受到过弹劾,因为受到弹劾而辞职的高级领导干部比比皆是。
这样说,在明代,要当高级领导干部,就得准备应对随时而来的弹劾。
中国古老文明中,政治文明程度,其实并不亚于别的方面,许多西方学者指出了这一点。
就是说,中国政治体制早就具有了“现代国家”
才具有的一些要素。
简单说说这种政治体制具有的三个特点:
第一,政权来自自我授予。
中国政治文明中,没有通过选举由国民授予权力的观念,也不需要宗教仪式的合法化——就像西方中世纪时实行的教皇为国王加冕从而表示由宗教代表上天授予统治权。
政权的合法性解释为“天命”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历史的选择”
。
实际上,天命无非是统治者自我加冕的工具或者对既成事实的追认。
第二,统治者不受制于法律。
按照著名政治学家福山的研究,在西方、印度、穆斯林这三个文明中,法律都具有超越性,独立于国家及与宗教紧密相连的地位,世俗统治者必须受制于法律;唯独在中国政治文明中,法律所反映的是统治者的利益,而不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作为共同体的共同价值,也不具有超越性的权威。
第三,对权力的约束来自道德、道义。
统治者并没有正式的、程序性的承担责任机制,但是按照儒家意识形态中“以民为本”
的思想,统治者应当照顾民众的利益,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要求统治者承担政治责任,只是这种责任是基于道德压力。
比如,出台什么政策或者有什么举措,有人会说,哎呀,这不好吧,老百姓会造反的,为了江山社稷的长治久安,不能这样做啊!
承认道德、道义可以约束权力,也是了不得的。
有学者从专制政体的类型中,又分出一种极权政体,这是很有见地的。
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是集权专制政体,但是还不属于极权政体。
就是说,权力没有达到控制的极限,还有一定的空间。
一个最基本的标志,就是有政统和道统之分。
政统,和现在所说的法统接近,以此说明以君主为代表的世俗权力具有合法性;道统,简单说就是解释道理的资格,以读书人为承载,担当道德标准和精神价值。
简言之,政统代表政权具有合法性,道统代表话语权具有合法性。
君主有权力,读书人有议论批评这种权力的权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