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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进校门的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爷爷用命换来的,不只是一个上学的名额,而是把我从黑暗的泥坑里,硬生生拽进了有光的地方。
可我也清楚地知道,这束光,来得太卑微、太艰难、太让人抬不起头。
我是班里最穷的孩子。
没有之一。
那是1995年的秋天,我九岁,坐在小学三年级的教室里。
周围的同学大多七八岁,穿着干净整齐的校服,背着崭新的书包,文具盒里装满了铅笔、橡皮、尺子,甚至还有五颜六色的水彩笔。
而我,身上是不知从哪里捡来的旧衣服,洗得发白,袖口磨破了边;脚上是一双不合脚的鞋子,大得能伸进一根手指;书包是大姑用碎布拼起来的,拉链坏了一半,只能用绳子系着;铅笔是别人用剩下的短笔头,橡皮黑得看不清颜色。
我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缩在角落,尽量把自己藏起来。
我不敢抬头,不敢说话,不敢和别人对视。
我怕他们看见我的穷,看见我的破,看见我身上洗不掉的寒酸。
开学第一天,老师让大家轮流自我介绍。
轮到我时,我站起来,声音细得像蚊子叫,全班同学都回头看我。
有人偷偷笑,有人小声议论,有人指着我的衣服和书包,眼神里带着好奇、嫌弃,还有不懂事的直白——“他穿得好破啊。”
那句话像一根针,狠狠扎进我心里。
我脸瞬间涨得通红,头垂得更低,手指死死抠着桌沿,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想逃,想跑出教室,想回到那个没人看、没人笑、没人议论的空屋里。
至少在那里,我不用面对这么多目光,不用承受这么赤裸裸的轻视。
老师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轻轻说了句“坐下吧”
,算是解围。
可我坐下的那一刻,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我硬生生憋了回去。
我告诉自己:不能哭。
不能在学校哭。
不能让别人看不起。
不能对不起爷爷。
从那天起,我给自己定下了规矩:不说话、不打闹、不贪玩、不凑热闹。
别人玩耍时我看书,别人聊天时我写字,别人放学回家时,我背着破书包,一路小跑,尽快离开大家的视线。
我唯一能做的,只有学习。
我基础差,没上过学前班,不会拼音,不会算术,连最简单的字都认不全。
别人一遍就会,我要学十遍、百遍。
别人放学回家有父母辅导,有零食吃,有温暖的屋子,而我只能在爷爷养病的小屋里,就着昏暗的灯光,一笔一划写到深夜。
不懂的题,我不敢问老师,怕被嫌笨;不敢问同学,怕被嫌弃。
我就死记硬背,反复写,反复算,反复记。
早上天不亮,我就起床,借着窗外的微光看书;晚上别人都睡了,我还在写字。
本子写满了,我就用橡皮擦掉,重新再写;铅笔短得握不住了,我就用废纸卷起来继续用;就连掉在桌上的橡皮屑,我都小心翼翼捡起来,舍不得浪费一点点。
我不是爱学习,我是没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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