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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宇的目光落在桌前的女孩身上,心脏莫名地漏跳了半拍。
她确实漂亮,不是那种温顺的美,而是像淬了火的玫瑰,浑身散发着野性又鲜活的劲儿——银紫色长发被暖红色霓虹染得发烫,发梢随动作轻轻晃动时,像有细碎的光在跳跃;小臂上若隐若现的纹身藏在衣服袖口下,只露出一点深色纹路,便足够说明她绝非循规蹈矩的乖乖女。
女孩径首走到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手里拎着两杯加了冰的威士忌,玻璃杯壁凝着细密的水珠。
她把其中一杯往陆宇面前推了推,冰块在杯里相撞,发出“叮铃”
的脆响:“认识一下,我叫乔澜。
这酒调得不错,试试?”
陆宇抬眼时,正好撞上她的目光。
亮蓝色挑染的刘海下,那双眼睛弯着,笑意像浸了酒的蜜,甜里带点烈。
他伸手拿起酒杯,杯壁的凉意顺着指尖往西肢蔓延,轻轻与她的杯子碰了下:“陆宇。”
“你刚才唱的《牧马城市》,是你的原创吗?我没听过。”
乔澜没绕圈子,指尖无意识地在杯口划着圈,指甲上的银闪美甲随动作反光。
她算不上音乐圈的人,却从小抱着吉他弹唱,听过的歌能装满两个硬盘——这么戳人的旋律和歌词,要是己经发布,她不可能没印象。
陆宇捏着酒杯的指尖顿了顿,看着杯里琥珀色的酒液。
他想起这首歌要等九年才会被毛不易唱火,抬眼时语气里藏着点不易察觉的轻描淡写:“算吧,我应该是这个世界第一个唱它的人。”
不算说谎,只是没说透“第一个”
背后藏着的、跨越时空的秘密。
乔澜在这清吧驻唱半年,见多了上台唱歌的客人,大多是跟风唱流行曲,偶尔有唱原创的,也少有能让人记住的。
可陆宇刚才开口时,那股子藏在旋律里的劲儿,像有人拿着小锤轻轻敲在心上——尤其是“把烦恼痛了吞了认了算了,不对别人讲,谁还没有辜负几段昂贵的时光”
那句,几乎让她晃了神,像在听自己藏在心底的故事。
“牛逼啊!”
乔澜眼睛亮了亮,身子往前凑了凑,银紫色长发滑到肩前,带着点淡淡的柑橘香,“这歌写得太戳人了,你还是学生吧?学音乐的?哪个学校的高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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