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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底由衷的怜悯竟生出几分亲情来,我握住他的手,诚恳劝解道:“小叔叔,我们要不还是回家吧?”
“回家?”
他又笑,“回哪里的家?”
“回纽约啊!”
我说,“及时止损吧,而且事情已经平定,剩下的有底下人去处理,你病还没好,无需亲自出马。”
“无需我……亲自出马?”
他低声呢喃着,沉郁的眉间像积攒了万年的愁。
然后缓缓睁开眼,仰起脸,用一种真诚得几近疯魔的语气问我:“那我想他怎么办?”
“颂延,我想他!
我想他想得快要死了!
!
我见他一面都不可以吗?!”
“这是唯一的机会!
趁着他睡着,我去看他一眼都不可以吗?!”
我低头默然。
“还有,手拿开。”
“啊?”
“他不愿让别人碰我。”
——
我对小叔叔爱上的那个男人的初印象很差劲。
首先,小叔叔险些因为他丢了命;
其次,小叔叔刚捡回来的一条命,就要因为他这个毫无担当的王八蛋在燕京惹了事,又是割让股权和项目,又要拖着病躯四处奔波在酒桌上谈判;
最后,在精神病院里遇见他时,他正在昏迷,一脸胡子拉碴地躺在虫洞噬咬过的破木板床上,身上遍布淤青伤痕,四肢绑着石膏,沧桑衰老的灰败面容,被同病房的精神病人恶作剧时拿刀剃掉的乱七八糟的头发和撕烂的病号服裤脚。
他闭着眼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身上散发着混杂着消毒液和垃圾堆的腐朽异味,像个死了都没人肯要的乞丐。
小叔叔一定是魔怔了才会把这个像破烂儿一样的男人当宝。
那人才刚被抬出来,小叔叔登时脸色大变。
他几乎在一瞬间就疯了,控制不住情绪激动,连滚带爬地扑上去抱住男人的腰,趴在他身上簌簌地掉眼泪,一口一个“二哥”
的叫他。
可又怕他真听见,小叔叔只敢以极低的声音呼唤。
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可小叔叔的哭声那么令人心碎,连旁边抬木板的医护人员都不禁湿了眼角,我很难不相信,这个男人曾经深爱过小叔叔。
男人醒来后,却不像是会喜欢小叔叔的样子。
小叔叔换了新身份,以一种全新的面孔出现在男人面前,我们这群人自然要陪着一起演戏。
日复一日,我眼瞧着这浑身骨折了居然还有心情和一个叫“钟覃倪”
的陌生人打情骂俏的男人,没由来的一股子无名火。
每次趁着小叔叔不在,我都恨不得一把掐死他算了。
除了一天到晚跟我打听“钟覃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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