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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奸臣(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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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人有个毛病,或者说优点——只要瞅见一丝缝,就非得把指甲抠进去,看看能不能撬开更大的口子。

眼下她被圈在这四方天里,脚筋断了一根,走路都得晃着身子借力,可脑子又没废。

周遭眼线环伺,一举一动都像落在蛛网上,稍微动弹就有蜘蛛顺着丝爬过来瞧。

王褚飞那尊门神就不说了,光是辰妃宫里那些低眉顺眼的宫女太监,谁知道里头掺了几个骆方舟的耳朵?

可龙娶莹还是支棱起耳朵,在这脂粉气熏人的深宫底下,一点点地扒拉、拼凑。

她干这事儿有经验。

早年当土匪那会儿,要劫道总得先踩点,哪条路商队常走,哪个时辰守备松懈,都得从路边茶摊的闲扯、驿站马夫的抱怨里一点点抠出来。

现在无非是把山头换成了宫墙,把刀换成了耳朵。

贿赂腿脚勤快的小太监,用的是从骆方舟那儿顺来的玉佩边角料——那玩意儿她偷摸攒了不少,托人换钱买甜食时特意留的碎渣。

陪笑脸去搭话那些懒得拿正眼瞧她的妃嫔,人家赏花她就在旁边夸“这牡丹开得真富贵”

,人家喂鱼她就说“这锦鲤游得真有福气”

,话里话外透着股没皮没脸的亲热劲。

从旁人闲谈的只言片语里反复揣摩,像捡米粒似的,一颗颗拾起来,放在手心里掂量。

她像个在铜墙铁壁上找缝的贼,眯着眼,贴着墙,一寸寸摸过去。

还真让她摸出了点门道。

---

辰妃,本名盛菲儿,她爹盛之华是个四品文官,官不算大,但跟董仲甫是实打实的故交。

两人不光是同乡,老家宅子就隔一条街,年轻时一块儿啃过干粮赶过考,关系铁得能穿一条裤子——这话是辰妃宫里一个老嬷嬷说漏嘴的,那嬷嬷收了龙娶莹一对银耳坠子,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半个时辰。

辰妃当初能入宫,背后更是董仲甫费了牛劲一手推上来的。

不然以骆方舟那眼高于顶的性子,后宫里头哪个不是世家大族的千金?怎么就突然纳了个四品小官的女儿?

“当时辰妃娘娘刚进宫,那模样真是……”

老嬷嬷咂咂嘴,“皮肤白得像刚剥壳的鸡蛋,眼睛水汪汪的,王上一见就喜欢。

风头那叫一个盛,连当时正得宠的李贵人都得靠边站。”

然后没多久,辰妃有孕了。

“怀胎七月就早产了,吓得太医院那群老头子连夜跪在殿外头。”

老嬷嬷压低声,“生下来是个男娃,王上第一个儿子,可……”

可那孩子是个天生聋子。

龙娶莹见过那孩子,叫骆霄雀,如今两岁多了。

长得是挺可爱,皮肤白净,眼睛又大又亮,看人的时候直勾勾的,不哭不闹——也哭闹不出来,声音到他那儿就断了。

有回宫女抱着他来御花园,龙娶莹凑过去瞧,那孩子就睁着大眼睛盯着她看,小手在空中抓啊抓的。

龙娶莹当时心里嘀咕过:这娃跟骆方舟真是半点不像。

骆方舟那张脸硬得跟刀刻似的,这娃却秀气得像个瓷娃娃。

不过这话她没敢说出口,只在肚子里转了转:骆方舟作孽做太多,报应到儿子身上了?

如今辰妃又怀上了,肚子已经显怀,走起路来一手扶着腰,一手被宫女搀着,架势摆得足。

敌人的对头,未必是朋友。

但眼下,辰妃不就是一架现成的梯子么?顺着她,是不是就能摸到董仲甫那头?

龙娶莹没犹豫。

说干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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