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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默骑在白马上,站在一道低矮的土坡上,面朝北方。
白马是新换的,从阿史那社尔溃逃的军中缴获的,一匹纯白色的高头大马,牙口不到五岁,腿长,背宽,跑起来像风。
原来的黑马在上一仗中受了伤,驮不动了,换了这匹白的。
赵老根说这马好看,骑出去威风。
李默不在乎好不好看,能跑就行。
白马的马鬃在风中飘动,像一面旗帜。
赵老根举著那面“李”
字大旗站在后面,旗面被北风吹得猎猎作响,旗杆在风中弯成一张弓。
他眯著眼睛往北边看了又看,北方的天际线上什么也没有,只有灰濛濛的天空和无边无际的苔原。
草已经很少了,地面裸露著碎石和沙土,马蹄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响。
“殿下,斥候回来了。”
他指著前方。
一个斥候骑马从北边疾驰而来,马蹄踏在碎石上,带起一溜烟尘。
他在离李默十几步远的地方勒住马,马喘著粗气,口鼻喷出白沫,腿在微微发抖。
“殿下,前面三十里发现突厥人,人很多,帐篷密密麻麻的,少说有上万顶,牛羊漫山遍野,一眼望不到头,还有旗帜,金色狼头旗,很大。”
赵老根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上万顶帐篷,那就是好几万人,加上牛羊,漫山遍野。
他把旗杆换了一只手,在裤腿上蹭了蹭手心里的汗,掌心的汗把旗杆的木头都浸湿了。
“王庭,这是突厥王庭。”
李默从背上拔出大刀。
刀锋在灰濛濛的天光下一闪,寒光刺破薄雾。
他把刀插回鞘里,弯腰从马鞍两侧摘下那两柄擂鼓瓮金锤。
锤头沉甸甸的,在晨光中泛著乌金色的光泽,云纹清晰可见。
那片暗红色的血跡还在,干了很多年了。
“殿下,就咱们这一千多人?”
赵老根的声音有些发紧。
李默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策马走下土坡,白马的四蹄踏在碎石上,每一步都稳稳噹噹。
身后的队伍已经列好了,一千五百名骑兵,人马肃立,刀枪如林。
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咳嗽,连马都不打响鼻了。
他们的鎧甲上沾满了尘土和乾涸的血跡,刀锋上还有没擦乾的血珠,脸上全是疲惫,但眼睛是亮的。
李默策马走到队伍最前面,白马站在土坡上,面向北方。
风从北边吹过来,把他的衣角吹得猎猎作响。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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