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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从东边照过来,把整个村子染成了金色。
炊烟从各家各户的屋顶冒起来,歪歪扭扭的,在晨风中散开。
鸡鸣狗吠此起彼伏,热闹得很。
李默已经在院子里等著了。
他穿著一身黑色的劲装,背上背著猎弓,腰上掛著砍刀,手里牵著白马。
福宝站在他旁边,穿著一件小號的黑色劲装,是柳含烟昨晚连夜改的,用李默的旧衣裳改的,袖子卷了好几道,裤腿也卷了好几道。
脚上蹬著一双虎头鞋,腰间別著一把木剑,头上扎著两个小揪揪,用黑色的丝带繫著,看起来像个小侠女。
“二伯!
福宝准备好了!”
她看到李世民,跑过来,仰著脸看他,眼睛亮得像星星。
李世民看著她那副小侠女的模样,忍不住笑了。
“福宝,你穿成这样,是要去打猎还是要去打仗?”
“打猎!
爹爹说今天去打猎,福宝也要去!”
她拍了拍腰间的木剑。
“这是福宝的剑,爹爹做的,可厉害了,能砍树,能砍柴,能砍坏人。”
李世民看了看那把木剑,剑鞘是木头的,剑柄也是木头的,剑身上刻著几道花纹,歪歪扭扭的,是福宝自己刻的。
“行,二伯带你打猎去。”
他摸了摸福宝的头。
程咬金从院子外面走进来,穿著一身半旧的明光鎧,腰佩长刀,脸上带著笑,笑得满脸褶子都舒展开了。
他昨晚就住在赵老根家里,跟赵老根喝了一晚上的酒,喝得脸红红的,走路都有点晃,但精神头很好。
“陛下,末將来了!”
他大步走过来,抱拳行礼。
“准备好了?”
李世民看著他。
“准备好了!
末將昨晚把马餵了,把刀磨了,把弓擦了,就等陛下了。”
程咬金咧嘴笑了,露出两排黄牙。
尉迟恭跟在程咬金后面,穿著一身铁甲,黑脸膛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眼睛亮得很,手按在刀柄上,指节发白。
他昨晚也住在赵老根家里,没喝酒,早早就睡了,天没亮就起来了,把马刷了一遍,把刀磨了一遍,又把箭壶里的箭一根一根地检查了一遍。
“陛下,末將也准备好了。”
他抱拳行礼,声音很沉。
李世民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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