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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朋友,也是这家店老板的弟弟。”
胡绾清给大家介绍,“你们喊他法尔赞也行,他也有汉族的名字,叫孙耀轩。”
来人五官深邃很有异域风格,虽然有点胖乎乎的,但也能看出是个很英俊的少年。
如果他再瘦一些的话,肯定很绝。
但胖一点也挺好,看起来很是讨喜。
至少白叶他们一看到对方,就忍不住笑。
看看他,又看看高原,他们这里就属高原嘴咧的最大,因为这小胖还真有点像他。
胖,却讨喜,并且看着很灵活。
“这名字,他是维吾尔族的么?”
“嗯,是的,维族的。”
胡绾清笑道,“我和他姐姐是从小的同学,也是好闺蜜。
也算是看着这小子长大的,大家尽情的使唤他。”
“哈哈哈哈。”
几个人都笑。
“看着和你差不多大啊,真的比你小么?”
“他啊,才十九,我比他大还几岁呢。
来吧小伙,展示!”
法尔赞朝着大家咧嘴一笑,往他们旁边一坐,手里拿着的吉他已经轻轻波动,“什么歌啊?我看看我会不会弹。”
事情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再推辞难免显得矫情。
再者说,唱歌难听,也不是他听。
既然大家豁出去了,他也就不客气了。
白叶报了个歌名,法尔赞果然是会弹,还弹了几个调子,“这个调行么哥?”
白叶第一次知道唱歌还能调调的,震惊一下,赶紧哼了几句,“这样的是啥调?”
法尔赞很快调整。
“艾玛!
就是这个!”
所谓唱歌走调,其实就是高的上不去,低的下不来。
调整到白叶自己合适的调门,瞬间气也够用了,声音也放开了。
就着吉他伴奏,白叶清唱了一首。
之前白叶就有这个毛病,伴奏声音太大,他就找不到调。
再加上调门不合适,所以唱歌的时候,一首歌得有半首不在调上。
现在调门合适,又是吉他轻轻伴奏,白叶这一首竟然超常发挥了。
一首歌完毕,不光他们这一桌鼓掌,就是另外几桌听到唱歌都停下来倾听的人,也跟着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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