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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未成年鼠有七十七,老年鼠二十四。
食物不够,只能给伤员和已经没力气说话的人先吃。”
“滑橇挤一挤,能坐四十只鼠。
除此之外,都得步行。”
他抬起头,用黄绿色的眼睛盯著太阳,计算著亮度:“天估计马上就要黑了,得加紧赶到下一个储备点。”
“食物不够么。
让栗子骑著大王先回去再取一些。”
诺文沉吟片刻,“传令。
立即出发。”
“是!”
大王先窜了出去,在前面领路。
“嘿呀!”
龙娘一声大喊,硬生生拽著巨型滑橇向前走去,留下一道巨大的拖痕。
勇士们用盾牌当雪橇,或拖或抱著小鼠。
有行动力的大鼠们互相扶著,或找根树枝撑住自己,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后面。
突然,有人打破了沉默。
最开始问话的是一只抱著玩具的小鼠,她低头揉著衣角,想看诺文又不敢。
大家小声討论著,把那些话语一点点传到诺文身边:“先生,我们的新家,叫什么名字?它也有一个和向日葵一样好听的名字吗?”
名字?
上次刚想取名,就被这儿的事情打断了。
莱茵那也忙得很,都忘记这回事了。
诺文沉默片刻,回头看向这支队伍。
人类,龙人,鼠人,毛人...
多奇妙的队伍。
大家不是因为种族而团结,而是为理想和正义而团结。
如果自己当初没有选择帮鼠人,仅仅只是带著安卡拉走了,那么现在的自己將身处何方?
诺文不知道。
但他也不是很想知道,他坚信自己做了正確之事。
哪怕再来一次,他也会这么选。
他从记忆里仔细搜寻了一圈,走到滑橇旁边,嘴角不自觉地勾起笑意:“说到名字,我想先给大家分享一个故事。”
“要说在一片贫瘠的高原上,曾经有一位善良的穷乡绅,决心去行侠仗义...”
“他穿上曾祖留下的一身破烂盔甲,提著长矛,骑上一匹瘦马,悄悄离家...”
“骑士经歷了无数荒唐可笑的事情,心中的理想却从未改变...”
“面对旁人眼中不可能打败的巨人,他依然骄傲地发起挑战,威风凛凛地架起长矛...”
小鼠们听得入了迷,连毛人们都竖起了耳边的毛髮。
诺文清了清嗓子,骄傲地念出了那个名字:
“为了纪念这位骑士,我们的新家——”
“名为拉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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