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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城市,昆卡领,以后..”
“全完了。”
安东尼奥粗暴地打断。
“少爷,说点別的吧,不要睡著,说话,好吗?”
老兵对昆卡领的未来持悲观態度。
出了这档子事,克布拉多家族还能不能存在都是问题,更別提下面的骑士和平民了。
商人听到风声就跑,没人敢往这里运东西,存货很快就会耗完,城里人活不起了,就会往外面跑。
前前后后至少要乱上好几年,等人死得差不多了才消停。
以后怎么办,他也不知道。
阿马迪斯却有另外的想法,他侧著头,盯著枪声传来的方向。
不久之后,枪声停歇了,而他却高兴地颤抖起嘴唇:“叔叔,看那里..”
老兵嘟囔著翻过身,却也是一愣。
湛蓝色的旗帜在烟尘中飘扬,上面绣著一圈麦穗,环绕著剑与型。
隨著旗杆探出丘陵,一整支著装整齐的队伍缓缓浮现。
侦查鼠三鼠一组分散探路,毛人带著巨盾沉默地护在队列两侧,火枪鼠小心地端著枪扫视周围,民兵拿著长棍往前蹭,满脸紧张,时不时在废墟里插上几根杆子,绑上蓝布条。
在层层掩护之后,才是装载物资的马车队。
那不是老兵所熟悉的行军队列,却布置得当,队列齐整,就像是按照最准確的地图前进一样。
他下意识忽视民兵讚嘆起来:好战士!
阿马迪斯敏锐地注意到,战鼠们的装束和之前有所不同。
他们没穿袍子,也不穿鎧甲,而是在贴身衣物外再套了一层很厚的无袖背心,上面开满了口袋,绷在胸前。
而背后背著一个大布背包,靴子咔嚓咔嚓地踩在碎石上。
那是一种阿马迪斯从未见识过的协调。
他如痴如迷地看著。
作为四队队长,薄荷冲在最前面。
他盯著瞄准镜扫视了好一圈,才高高抬起手,竖起拇指:安全!
等战友们回应了手势,他把枪垮到身后,爬到高处,尾巴和耳朵都竖起来,视线从远到近开始搜寻。
他的眼睛转来转去,慢慢停在了阿马迪斯这里,有些疑惑地分辨著黑漆漆血淋淋的两个身影。
骑士用臂甲磕著石头。
“咔。”
薄荷耳朵抖了抖,连忙吹响哨子:“嘀——
“,“四队一號薄荷,发现倖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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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
“你真他妈疯了。”
老兵一拳砸向骑士的脸,到了跟前却又颤抖著停下了。
他的手摸著那块深凹下去的染血胸甲,从凹陷的侧肋一路探向领口,最后只能轻轻拍了拍少爷的脸。
“妈的...狗杂碎...”
他恨得眼睛都开始泛起泪光了,“老爷当年和帝国人打仗都没伤得这么重过。”
他吸了一口气,转过头,闷声说:“有个混蛋抓著我的腿,差点把我拖死在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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