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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座,我部已彻底控制任家镇,生擒土匪两百余人,缴获快枪三十余杆!
还有些鸟枪和单刀。”
所谓快枪,多是指湖造的仿88式步枪,有效射程300来米,但能落到这群土匪手上的,多数也磨损得不像样了,有效射程要大打折扣。
这些枪比起王胜直接从米加王国洋商那儿进口的枪枝,质量差了不少,但在此时也算是好东西了,拿回军械所修修补补,起码比那些什么鸟銃大抬杆要好用不少。
三娃子一路小跑著衝到王胜面前,粗布军装被汗水浸得半湿,圆脸上满是抑制不住的喜色,嗓门亮得能传遍半条街。
这是復县巡防团自打立起来后,头一回打这般规模的“大仗”
。
以往王胜也常带著队伍剿匪,可儘是些十几人、最多不过几十人的小股匪帮,像今日这般“大仗”
著实还是头一遭。
街巷里还残留著淡淡的硝烟味,散落的匪兵军械被堆在一旁,被俘的土匪蹲在一起,个个垂头丧气没了之前在镇里囂张的气焰。
他对手下士兵此番表现还算满意,虽说算不上浴血硬仗,可己方一百多人,对上数百匪眾,能以少胜多、轻鬆碾压,足见平日训练没白费。
当即微微頷首,下令道:“传令军需官,去镇上採买半扇猪,犒劳全军弟兄。”
“是,团座!”
三娃子应声如雷,兴冲冲转身就跑,一路扯开嗓子嚷嚷:“弟兄们听著!
团座有令,今晚燉猪肉犒劳大家!”
消息传开,驻守在街巷各处的士兵们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
一百多號人分半扇猪,听著不算丰厚,可在这年月,已是难得的大餐,均分下来每人都能落上好几块猪肉。
这年头寻常百姓家一年到头也沾不了几回荤腥,即便是在王胜麾下,补给尚可,也只能隔三差五喝顿肉汤、沾点油腥。
能敞开吃一顿猪肉,对这些农家出身的士兵来说也是个值得高兴的大好事。
不多时,一名身姿挺拔的年轻军官快步走来,步伐沉稳,面容方正,算是传统审美上的帅哥。
此人姓李名均,与三娃子是同乡,也是最早追隨王胜参军的骨干。
王胜虽顶著团长的头衔,却从不搞虚头巴脑的职务架空,手下一百多號人,实打实编成三个步兵排,外加三娃子统领的一个警卫班,编制清晰,各司其职。
李均比三娃子年长几岁,幼时读过两年私塾,识文断字,在这群泥腿子出身的士兵里格外显眼。
他性子沉稳,训练刻苦,作战更是勇猛无畏,刚才攻克任家镇的战斗中,他便端著上了刺刀的步枪,第一个衝进马老六匪军的工事,又第一个杀进镇內,也没辜负王胜对其提拔。
李均对土匪有著刻入骨髓的恨意,杀性极重。
其家本是李村小有家资的富户,虽非大富大贵,却也薄有田產,正因这点家底,才供得起李均读上两年私塾。
可这份薄財,却也成了灭门祸根。
早年他大哥外出赶集,路上被土匪绑了票,李家变卖田產、凑齐赎金送去,哪知土匪言而无信,收了钱依旧撕票。
噩耗传来,李均父母气急攻心,双双撒手人寰,好好一个家就此败落,他从村里的富家少爷,一夜之间沦为无依无靠的佃户。
这般血海深仇,让他对土匪恨之入骨,今日擒获两百多俘虏,能先向王胜请示处置之法,而非直接处决,已是严守军纪、克制至极了。
走到王胜面前,李均立正敬礼,声音低沉,右手悄然比了个刀劈的手势:“团座,这些俘虏该如何处置?要不……全数处决,以绝后患?”
王胜略一沉吟,目光扫过墙角瑟瑟发抖的俘虏,语气平静却不容置疑:“还是甄別一下,若是被土匪裹挟入伙、没做什么大恶的壮丁,缴了他们的械,就地释放;作恶太多的,还有那些积年老匪便拉到镇外空旷处处决。”
“是,大帅!”
一听“处决土匪”
,李均双手就激动地微微发颤,他当即领命,招呼几名士兵,开始对俘虏进行逐一甄別。
甄別之法不算复杂,无非是晓以利害、鼓励互相检举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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