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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县驻地后院的偏厅里,几名身强体壮的年轻汉子,嘴里哼哧哼哧地抬著几口沉甸甸的红木大箱子,小心翼翼地越过高高的石阶迈进门来。
那木箱底子砸在青砖地面上,发出一声闷响。
箱子两边,分列著四个持枪的士兵,一个个紧紧捏著枪,脸上全是戒备之意。
茶水刚沏好,还没来得及掀盖,一个身上穿著笔挺的西装、脚底下踩著皮鞋的年轻人,便带著点史丹康头油的腻子味快步走进了偏厅。
瞧见王胜在大案后头坐著的剎那,这年轻人的脚步突兀地顿了顿,一双长在金丝眼镜后头的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了王胜好几遍,这才有些古怪地笑了起来:“我说王兄,这才三天不见,你通身这精气神,怎么瞧著跟变了个人似的?古书上说的那种掷果盈车的潘安、卫玠,我想也就是你现在这副模样了吧?”
年轻人的话倒不是纯粹的吹捧。
王胜本来就长得端正,生了一张稜角分明的脸,剑眉星目,脸型非常符合这个时代人的审美。
加上这回突破內气境,经歷了一番脱胎换骨的洗精伐髓,浑身的皮肤比先前细腻了不知道多少,原本有些硬朗的外形竟又平添了几分白皙秀气的感觉,外形上完全取了两种风格之长。
王胜洒然一笑,自顾自地端起茶碗抿了一口:“別,真要是有人拿果子砸我,我一定告诉他,把果子换成金子。”
“哈哈,王兄这脾性,真是一点没变。”
年轻人大笑著走过去,抬脚在其中一口木箱的边缘踢了踢,示意隨行的跟班把箱子打开。
“嘎吱”
一声,厚重的红木盖子被两柄铁钎子生生撬了开来,只见那箱子里整整齐齐、密密麻麻地叠放著一排排黄澄澄的小金条,在正厅高处的採光底下,泛著让人迷醉的黄光。
事实证明,人的密集恐惧症可以针对任何事物,唯独不会针对钱,箱子里密密叠在一起的金子看得勾人。
两旁负责护卫巡防团士兵,这时候都忍不住暗暗咽了口唾沫,忍不住多瞥了几眼。
“王兄,都按照你的吩咐办妥了。”
年轻人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指著木箱道,“我动用了盛丰钱庄在两东那边的一些人脉,把你前些日子派人送去的那十几批现银,大部分都兑换成了这种金条。
兑换的比例,按如今省城这边的行市,定在一兑九。
不过因为咱们这回出手的现银数量实在是太大了,几乎把周边几家钱庄的库底子都给抽空了,导致后半截金条有些接不上,著实多耗费了些功夫。”
这几口箱子里塞著的黄金加起来,足足有万两之巨,放在此时绝对说得上是一笔巨款。
“不过王兄放心,剩下的一小笔钱,我还压在盛丰钱庄的帐面上,准备分作两个个月慢慢吃进黄金。
要不然动静闹得太大,怕那些傢伙哄抬金价”
王胜满心讚许地微微点头:“执古兄办事,向来是滴水不漏的,交到你手里,我自然放心。”
林绍安,字执古,算得上王胜目前的財政大管家,所有钱几乎都有经他手上。
无论是在大周习武的资粮,还是在新民组建势力的本钱,都逃不过一个钱字,王胜在两界之间穿梭,暂时也没有功夫去倒卖特產,组建什么商业版图,而是选择了最简单的赚钱法子-吃匯差。
在血月界的大周王朝,黄金產量低,又被大范围用作礼器,十分稀缺,呈“金贵银贱”
的態势;而在新民界这边,虽然黄金同样是硬通货,但因为和洋人通商的缘故,白银的折算比例和购买力却远高於大周,所以王胜便將白银从大周带去新民,再兑换成黄金带回大周,一来二去利润率超过了百分之两百,而且一点风险都没有,隨著本钱的增加財富会和滚雪球一样增加。
这种吃匯差的买卖,唯一的门槛,就是第一笔用来滚雪球的启动资金。
初来乍到的王胜当然是没有钱的,最快获取本钱的方法就是去钱庄借,王胜这种外来户,在本地一无田產二无实业抵押,又是孤身一人,正常来讲钱是借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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