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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力跺去鞋內的碎冰和积雪,把裤脚塞到鞋帮里,裹紧了棉袄,稳步朝著伙房的方向走去。
执掌伙房杂务的王老头是个退伍老兵,早年在六镇起义中箭伤损了左腿,行路一瘸一拐,性子耿直倔强,看不惯那些偷奸耍滑的紈絝子弟,被尔朱荣调拨至伙房管束杂役。
高澄抵达时,王老头正蹲在伙房门边,啃咬著一个干硬的窝头,啃一口就著一口冰冷的雪水,噎得直翻白眼。
“王爷爷。”
高澄立於身前,躬身端端正正行了个军礼。
王老头抬眼打量眼前的稚童,虽身形瘦弱、衣衫陈旧,却容貌俊秀、神色沉稳,全然没有孩童的嬉闹浮躁之態,隨口问询:“谁家的孩儿?这么早来伙房做什么?”
“晚辈高澄,家父高欢,现任都督一职。”
王老头错愕不已,嘴里的窝头差点喷出来。
他在这大营干了大半辈子,见惯了那些仗著家世作威作福的紈絝子弟,从没见过都督家的公子,主动跑到这又脏又累的伙房来討活乾的。
“公子金贵,哪能来这脏地方干活?快回去吧,回头我让伙夫给你送两个热窝头过去。”
高澄摇了摇头,正色开口:“晚辈不求特殊照顾,只求一份活计。
扫地、生火、搬柴、跑腿、挑水,我样样能做,只求伙房施捨一日三餐即可。
营中没有白吃饭的人,我也不能例外。”
望著孩童眼底那份不容置疑的执拗韧劲,王老头沉默了许久。
他见过太多吃不了苦的公子哥,也见过太多为了一口饭卖力气的穷苦人,可像高澄这样,出身都督之家却甘愿放下身段做杂役的,他还是头一个见。
最终,他从腰间解下一把磨得发亮的铜钥匙,递了过去:“先入后厨择菜烧火,手脚麻利些。
开饭之时,老夫多为你添一勺米麵。”
高澄双手郑重接过那把冰凉的铜钥匙,深深躬身道谢。
指尖触到钥匙的那一刻,他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踏实——这是他凭自己的本事,挣来的第一份活路。
往后日復一日,天尚未破晓,高澄便准时到岗。
择洗菜蔬、添柴烧灶、清扫院落、搬运柴薪,他从无懈怠,干得比任何一个成年杂役都要认真。
王老头有心照拂他,刻意避开那些沉重的苦力活,可杂役里的周二等人素来欺软怕硬,见高澄是个孩子,又出身寒门,总想方设法將最脏最累的差事,尽数推到高澄头上。
最磨人也最折辱人的差事,莫过於清运恭桶。
一日清早,周二拎著两只沉甸甸的恭桶,“咚”
地一声重重砸在地上,溅起的脏水差点溅到高澄身上。
他嬉皮笑脸地刁难:“高小公子,今日这活归你了。
王管事特意吩咐,让你好好歷练歷练担当。”
周遭一眾閒散杂役轰然鬨笑,指指点点,言语轻佻不堪。
高澄攥紧双拳,指甲深深嵌进掌心,留下几道深深的月牙印。
他强压下心头的怒意,不曾爭辩一句。
他知道,在这乱世军营里,爭辩没有任何用处,拳头硬才是硬道理,可他现在还没有拳头。
他俯身拎起那两只沉重的恭桶,木桶的分量压得他小小的身子微微佝僂,五岁的身躯步履踉蹌,咬紧牙关一步一步往外挪。
身后传来周二等人更加放肆的嗤笑声:“瞧瞧,都督家的公子还不是得给咱们倒恭桶?”
“什么都督,不过是个罪奴之后罢了,还真当自己是贵人了?”
往返粪场倾倒、河畔刷洗再原样送回,两趟奔波下来,高澄臂膀酸胀发麻,连抬胳膊的力气都没有了。
衣衫沾满了秽物异味,连头髮丝里都透著一股挥之不去的臭味。
正午开饭时,他自觉身上污浊,不敢靠近母亲和弟妹,独自端著粗瓷饭碗,蹲在帐外的角落里,就著寒风啃著冰冷的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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