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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林行越觉得铺垫得差不多了,笔锋一转。
“其实今日写信,是有一件极为要紧的事想托沈兄帮忙。
在下手头有一只从岭南弄来的斗鸡,品相极佳,全京城找不出第二只。
此鸡器宇轩昂英武不凡,见了在下也丝毫不怯,颇有几分沈兄的风骨。”
“总而言之,这鸡放在在下手里实在暴殄天物。
在下有心替它寻个好去处,奈何身边没有懂行的,唯恐明珠暗投。
沈家商号门路广,沈兄又是眼光独到之人,若能替这鸡寻个识货的买主,在下感激不尽。
当然,您要觉得自己瞧着顺眼,直接买了也成,我给你打个折。”
林行越放下笔,从头到尾读了一遍。
这信写得乱七八糟,跟写信人的精神状态一样美好。
但乱归乱,意思至少说清楚了。
况且在沈尽面前,他早就没什么形象可言。
他提起信纸吹了吹,等墨迹干透,折了几折塞进信封,顺手在封皮上歪歪扭扭画了个爱心。
阿福接过信,一路小跑往沈府去了。
林行越蹲在院子里,闲得发慌,干脆跟鸡聊起天来:“五十两啊,接下来我能不能发财就看你了。”
五十两听不懂,低头啄了啄他的鞋面。
信送刚到沈府,就被秘密送往皇宫。
王全将信呈上来,“陛下,是永安侯世子差人送来的。”
信上字迹不堪入目,横撇竖捺搅成团,墨团洇得东一块西一块,街边刚入学堂的孩童随手一画,恐怕都比信上的鬼字符要端正。
萧尽捏着信纸边缘,逐行辨认歪歪扭扭爬满纸面的字迹,眉心越收越紧。
以王全在御前伺候多年的经验,这信纸估计是保不住了,于是他上前试探问:“陛下,可要小的拿下去烧了?”
萧尽把信纸捏在手里,指腹碾着纸边碾了又碾,迟迟没动。
末了终道:“不用,取笔墨来。”
从没有闲情逸致给人写私信的天子竟要亲自回信。
待墨迹稍干,萧尽将信折了递给王全,并道:“以沈尽的名义送回沈府,让他们转交永安侯世子。”
沈府的效率极高。
萧尽的信送到沈家,沈老爷子不敢耽搁,即刻遣了得力的家仆快马送往永安侯府。
天色尚未全黑,回信已传回世子大人手上。
林行越迫不及待的接过信拆开,入目仍是手漂亮的字,只是措辞远不如上回宴上客气。
“信看了。
世子洋洋洒洒一篇废话,无非是想让在下帮忙卖鸡。
下次直接说,不必铺垫如此之多,您那字,在下辨认了三秋才读懂一行。”
他将信纸举起来对着夕阳看了会儿,字是好字,比起他那手鬼画符不知强了多少。
但这话实在让人高兴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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