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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那之后,她一直小心翼翼地把盒子藏好,免得彭德尔顿先生再大为光火。
可眼下,安静的办公室里就她一个人,她便跪在地毯上,把盒子拽了出来……
点点光线乍然亮起,深埋在盒子里的书包仿佛长舒一口气。
旅途迢迢,疲惫自是可以理解的。
书包的边缘已经磨薄了,搭扣也失了光泽,内里还泛着股霉味,令人惋惜。
一度精致的表面,如今因为灰尘,形成了一层透明的氧化层,除也除不掉了。
它现在这副样子不免令人敬而远之,若是有人考虑是否还要拿来一用,恐怕会把头一偏,对它视而不见的。
虽然已经旧得没法再用,但它也不会被扔掉,因为这书包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历史印记。
这书包曾因为精致秀气的外表成为主人的心头好,不过更重要的,是因为它的用途。
在它因美观实用而被人珍视那会儿,对于某个人来说,它曾在一段时间里不可或缺。
尔后,它一直被藏起来,然后被刻意忽视;被人重新发现,然后被人贬低轻视;被弄丢了,被找到了,然后被彻底遗忘了。
不过,现在,几十年来一直压在书包上的物品被一件一件地拿开,这书包也被拿了起来。
它终于在这间电流嗡嗡低吟、水管滴答作响的房间里重见天日了。
房间里弥漫着黄色的灯光和纸张的味道,还有柔软的白色手套的轻轻触碰。
戴手套的是一个年轻女人,手臂修长,脖颈纤细,一头黑色的短发衬着她的面庞。
她同书包保持着一段距离,但并非因为不喜欢它。
她的触碰是温柔的。
她的嘴巴轻轻噘起,透露出一丝兴味。
一双灰色的眸子微微眯起,待到看清了手工缝制的接缝时,又睁大了些。
接缝处是用优质的印度棉线缝起来的,针脚齐整,一丝不苟。
书包上的英文首字母已在前盖上褪了色,带着一抹伤感。
埃洛蒂用拇指轻柔地在字母上抚过,这令书包感到一阵喜悦的战栗。
不知怎的,这个年轻女人的关注暗示着一段旅程,尽管出乎意料地漫长,如今可能就要到达终点了。
把我打开呀!书包催促着。
看看里面!
很久以前,这个书包也曾泛着崭新的光泽。
它是在邦德街上的西姆斯品牌店定制的,由店主西姆斯先生亲手制作。
他的店有皇家御用供货许可证。
书包上的首字母是镀金的,由手工刻制而成,表面还做了热封处理,显得气派非凡;每颗银质铆钉和每件银质搭扣都经过千挑万选,还打磨得锃亮;优质的皮革经剪裁后被仔仔细细地缝了起来,打油上光后熠熠生辉。
西姆斯品牌店的隔壁是家香水店,丁香、檀香和藏红花这些来自远东地区的香料的气味,顺着墙壁上的管线飘过来,令书包浸润了些许遥远国度的味道。
把我打开呀……
戴着白手套的女人打开了发乌的银质搭扣,书包屏住了呼吸。
把我打开呀!把我打开,把我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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