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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时候手指上沾着马毛,袖子上蹭着草料渣。
你以为我不知道?”
芬恩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袖口——确实,深灰色的大衣袖口上沾着几根红色的马毛,细长的,在灯光下泛着暗沉的光。
他把袖子往身后藏了藏,觉得这个动作太幼稚了,又把手放回来。
威廉的远洋客轮上带了一些马匹。
这批马是专门从马掌望台的马厩里挑的,运到香港去的,据说是给某个南洋富豪的订单。
其中有一匹格外扎眼——周身火红,鬃毛像燃烧的炭,骨架雄壮,四肢修长,站在那里像一尊青铜雕像。
它叫玛尔斯二世,是马尔斯和布迪卡的崽,血脉纯正,脾气却好得出奇。
不踢人,不咬人,见人就凑过来,拿大脑袋拱你的手,眼睛湿漉漉的,像一条养熟了的狗。
芬恩第一次去货舱的时候,被它拱了一下腰,差点没站稳。
从那以后,他每天都要去。
喂马,刷毛,跟它说话,捏马嘴。
捏马嘴这事儿是这样的——马的上唇很灵活,像两根粗大的手指,芬恩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喜欢用拇指和食指捏住马的上唇,轻轻揉搓。
玛尔斯二世被他捏得眯起眼睛,打着响鼻,一副很受用的样子。
芬恩觉得自己不是在玩马,是在“和马交流感情”
。
邦尼说你在捏马嘴。
芬恩觉得这两个描述不矛盾,但“捏马嘴”
听起来太幼稚了,他不承认。
他甚至研究着想给马刷牙。
他找船上的管事要了一把旧牙刷,又找了小苏打,蹲在马厩里,掰开玛尔斯二世的嘴,试图把那排大黄牙刷白。
玛尔斯二世一开始还挺配合,张着嘴让他刷,刷了没几下就不耐烦了,舌头一伸,把牙刷卷走了。
芬恩追着马在货舱里跑了两圈,最后是马夫看不下去了,递给他一根胡萝卜,玛尔斯二世才消停。
芬恩觉得自己幼稚的行为被撞破了,有点儿恼羞成怒。
但关键是他不确定是谁把自己的行为告诉邦尼的。
他脑子里把船上的几个人过了一遍——威廉?那个老混蛋倒是有可能,但他整天忙着打牌、喝咖啡、调戏服务员,应该没空盯着自己。
爱德华?那小子眼里只有伊芙,货舱在哪儿他都不知道。
大副?不熟。
马夫?马夫不会多嘴。
“胡说!”
芬恩的声音拔高了半度,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像是在驱赶一只看不见的苍蝇,“我——我才没有捏马嘴!
那太幼稚了!”
他把手插进裤兜里,下巴微微抬着,努力维持一个长辈应有的威严。
“我……我要去找大副聊天儿——研究一下怎么开游轮!
没错!
就是这样!”
邦尼忍着笑,摆摆手,低下头继续看书:“好的,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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