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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鲁迅先生所攻击的两点,在记者也以为是晚近翻译界堕落的征兆,不可不力求改革的。
中国从翻译印度文字以来,似乎数千年中还没有人想过这样的怪思想,以为女人的名字应该用美丽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音应该用百家姓中的字,的确是近十年来的人发明的,(这种办法在严几道时代还未通行,)而近十年来的翻译文字的错误百出也可以算得震铄前古的了。
至于这两点为什么要攻击,只要一看鲁迅先生的讽刺文字就会明白。
他以中国“周家的小姐不另姓绸”
去映衬有许多人用“玛丽亚”
,“婀娜”
,“娜拉”
这些美丽字眼译外国女人名字之不当,以“吾家rky”
一语去讥讽有许多人将无论那一国的人名硬用“百家姓”
中的字作第一音之可笑,只这两句话给我们的趣味已经够深长够浓厚了,而廖先生还说它是“最无聊”
的文字么?最后我很感谢廖先生热心的给我指导,还很希望其他读者如对于副刊有什么意见时不吝赐教。
伏园敬复。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六日《京报副刊》所载。
)
关于咬文嚼字
伏园先生:
我那封短信,原系私人的通信,应无发表的必要;不过先生认为有公开的价值,就把它发表了。
但因此那封信又变为无聊的通信了,岂但无聊而已哉,且恐要惹起许多无聊的是非来,这个挑拨是非之责,应该归记者去担负吧!
所以如果没有彼方的答辩则已;如有,我可不理了。
至于《咬文嚼字》一文,先生认为原意中攻击的两点是极重要且极有意义的,我不无怀疑之点:A,先生照咬文嚼字的翻译看起来,以为是晚近翻译界堕落的征兆。
为什么是堕落?我不明白。
你以为女人的名字应该用美丽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音应该用百家姓中的字,是近来的新发明的,因名之曰怪思想么?但我要问先生认它为“堕落”
的,究竟是不是“怪思想?”
我以为用美丽的字眼翻译女性的名字是翻译者完全的自由与高兴,无关紧要的;虽是新发明,却不是堕落的征兆,更不是怪思想!
B,外国人的名是在前,姓是在后。
“高尔基”
三个音连成的字,是Gorky的姓,并不是他就是姓“高”
;不过便于中国人的习惯及记忆起见,把第一音译成一个相似的中国姓,或略称某氏以免重复的累赘底困难。
如果照中国人的姓名而认他姓高,则尔基就变成他的名字了?岂不是笑话吗!
又如,Wilde可译为王尔德,可译魏尔德,又可译为樊尔德,然则他一人姓了王又姓魏又姓樊,此理可说的通吗?可见所谓“吾家rky”
者,我想,是鲁迅先生新发明的吧!
不然,就是说“吾家rky”
的人,根本不知“高尔基”
三音连合的字是他原来的姓!
因同了一个“高”
字,就贸贸然称起吾家还加上rky来,这的确是新杜撰的滑稽话!
却于事实上并无滑稽的毫末,只惹得人说他无意思而已,说他是门外汉而已,说他是无聊而已,先生所谓够深长够浓厚极重要极有意义的所在,究竟何所而在?虽然,记者有记者个人的意见,有记者要它发表不发表的权力,所以二号字的标题与四号字的署名,就刊出来了。
最后我很感谢先生上次的盛意并希望先生个人认为很有意思的文字多登载几篇。
还有一句话:将来如有他方面的各种的笔墨官司打来,恕我不再来答辩了,不再来凑无聊的热闹了。
此颂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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