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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取自《老子》的“刍狗”
。
在电影的一开始,达斯汀·霍夫曼饰演的数学教授大卫带着美丽的妻子住到了妻子在英国的农村老家,想在这个宁静的环境里潜心研究学问,但这个书生气十足的数学家总是受到那些粗犷的邻居的欺侮,一而再,再而三,愈演愈烈,但他从来没有发作。
得寸进尺的邻居们甚至设计骗他出门,借机强暴了他的妻子。
第二天,大卫夫妇在开车回家的途中不慎撞伤了智障青年尼尔斯,便把他载回了家,谁知道尼尔斯正受到一干村民的追捕。
明明事不关己,而一向逆来顺受的大卫这一次却坚决捍卫着自己的原则: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发生暴力。
大卫拒绝交出尼尔斯,因此被五名狂暴的追捕者围困在家里。
在僵持的过程中,村民们杀死了闻讯赶来的警长。
警长之死不但意味着法制约束力的消失,也意味着暴徒们没了退路。
大卫也没了退路,他拿起一切可用的武器坚决地捍卫自己的私人领地。
作战的时候,大卫打开了留声机,以苏格兰风笛作为自己的战鼓。
他仍然像平时那样不动声色,却消灭了所有侵入自己住宅的人。
这是一部相当复杂的电影,可被解读的歧义空间很大。
至此,萨姆·佩金帕的“刍狗”
至少可以获得三个层面的解释:一是主人公终于视邻居为草芥,杀人毫不手软;二是“天地”
和“圣人”
都是“不仁”
的,谁都不会为主人公遭受欺凌而出头;三是主人公从来就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在一些侵犯面前之所以看似懦弱,只因为这些侵犯并没有触及他的原则,而他的原则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视所有人为刍狗,无论是侵入自己住宅的暴徒,还是自己那美丽的妻子。
在第二和第三点上,可以说导演确实表达出了《老子》的意思,而且还清晰地告诉了我们,即便在清心寡欲的道家那里,暴力也是天然具有正义性的。
所谓刍狗,如StrawDogs这个英译,是一种草扎的狗。
《庄子·天运》里,师金评价孔子,就用刍狗来做比喻,说在献祭之前,刍狗被人恭恭敬敬地盛在竹筐里,盖着精美的绣巾,巫师要斋戒之后才能前来迎送,可等到献祭之后,刍狗便被丢弃不顾了,过路人踩坏了它,樵夫把它捡回去生火。
这时候如果再有人把它拿回家供着,恐怕睡觉都会做噩梦了。
孔子不就是这样吗,先王的礼乐无非是当年的刍狗,时过境迁了,却还要摆出来供着,难怪孔子一辈子碰壁。
就祭祀来讲,刍狗好像还很灵验。
《韩诗外传》还讲过这样一件事:上古有一位名医叫作弟父,他给人治病只有一个方法:以莞草编成席子,以刍草扎成狗的样子,面向北方祈祷,只消十句话,病人就全好了。
苏辙《老子解》说:刍狗在祭祀的时候被装饰起来,被人们恭恭敬敬地供奉着,难道是人们敬爱它吗?只是这个时候就该这么做而已;等到祭祀结束之后,刚刚还一身盛装的刍狗就被随意丢弃了,难道是人们讨厌它吗?只是这个时候就该这么做而已。
天地没有仁心,把万物当作刍狗;圣人也没有人心,把老百姓当作刍狗。
——这是不是意味着统治者对老百姓该照顾的时候就照顾,该抛弃的时候就抛弃呢?又由谁来决定到底什么时候才是这个“时候”
呢?
这个道理看上去有点骇人听闻,稍微多想一想就会觉得毛骨悚然。
不过胡适先生说,“天地不仁”
的“仁”
有两种说法,一是慈爱,二是“仁”
即“人”
,“不仁”
就是说“不是人”
,不和人同类,然后给以很高的评价说:“古代把天看作有意志、有知识、能喜怒的主宰,是把天看作人的同类,这叫作天人同类说(Anthropomorphism),老子的‘天地不仁’说,似乎也含有天地不与人同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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