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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东亚大陆山地高原和平原丘陵区交界处的嵩山一带,属于生态环境边缘地带,这样的区位一般也是文化板块的碰撞交会处。
有学者将其称为“嵩山文化圈”
(周昆叔等2005)。
高度发达的文明,往往就是这种碰撞交会的结晶。
到了约公元前2400年以后的龙山时代晚期,中原腹地的考古学文化一般被称为“王湾三期文化”
(严文明1981)。
其下又多以嵩山为界,将嵩山以北以东的郑洛地区及山南的颍河、汝河流域有地域差别的文化分为两大类型,称为“王湾类型”
和“煤山类型”
(或“王城岗类型”
和“郝家台类型”
)(韩建业等1997,董琦2000,河南省文物研究所1994)。
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嵩山南北两大文化板块的差异,已到了可以划分为两大考古学文化的程度(冰白1999,王立新2006)。
饶有兴味的是,这种考古学本位的、基于文化面貌的划分方案,恰好与中原腹地黄河水系和淮河水系的划分是一致的。
一般认为,嵩山南北这两个区域集团文化面貌上的最大不同在于炊器,即山北山东的王湾类型以深腹罐为主同时有鬲,而山南的煤山类型则以鼎为主。
从接受周边地区不同文化影响的程度上,也能看出嵩山南北两大文化类型的地域差别。
总体上看,龙山时代中原腹地接受的周边地区文化因素可以分为三大类,即泛东方文化系统(含主要分布于豫北、豫东及更东的后岗二期文化、造律台文化或称王油坊类型,以及海岱龙山文化)、南方文化系统(主要是长江中游的石家河文化)和泛西北文化系统(含晋陕高原的各支龙山文化和甘青地区的齐家文化)(张海2007)。
从考古学现象上,可以窥见周边地区的人群通过不同的途径施加各自的影响,从而参与到“逐鹿中原”
的过程中来。
考古学文化和类型的划分当然是一种极粗线条的归纳和概括。
从聚落形态的角度,还可以观察到分布于众多小流域和盆地中一簇簇的聚落群,显然是众多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小集团的遗存。
它们大致以各自所在的地理单元为区隔。
各聚落群都由一处较大的聚落和若干中型、大量小型聚落组成。
在嵩山东南的豫中地区,以嵩山、伏牛山和黄河故道相隔,是淮河水系的颍河、双洎河和沙河、汝河流域,这一带共发现300余处龙山文化遗址。
其中错落分布着20余处大中型聚落,应是各小区域的中心聚落。
这些中心聚落中又有6处围以夯土墙或壕沟。
每个聚落群都由一、二级中心聚落(面积在10万~20万平方米以上)和若干小型聚落(面积在数千至数万平方米)组成。
所有中心聚落都位于河流附近,它们之间的距离在25~63公里,平均距离40公里,平均控制区域面积1200多平方公里。
聚落群之间往往有遗址分布稀疏的地带,表明这些共存的政治实体似乎有一定的疆域限制。
大致等距分布的中心聚落和防御性设施的存在,显示这些政治实体具有分散性和竞争性(刘莉2007)。
新石器时代洛阳盆地中东部的聚落态势
嵩山西北的洛阳盆地及周边区域的聚落状况,也由于21世纪以来开展的区域系统调查而不断明晰起来。
研究者将盆地中东部区域系统调查发现的95处龙山文化遗址分为三群,即邙山聚落群、嵩山聚落群以及夹河平原聚落群。
各群分别包括19处、61处和15处龙山文化时期的聚落,最大的遗址面积达60余万平方米,而1万~20万平方米的中小型遗址占半数以上。
各聚落群之间在大中小型聚落比例、聚落结构和分化态势等方面都有较明显的差别(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2005,张海2007)。
位于嵩山北麓、伊洛河下游支流的坞罗河和干沟河流域,也显现出与洛阳盆地中“嵩山聚落群”
相近的聚落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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