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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逼商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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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中国人的产业,却要挂一个外国人的招牌,请一个洋人做名义上的老板。
在晚清时节,这样的事,司空见惯。
这样的产业,就可以挂洋人的旗帜,有了这样的旗帜和洋人假老板,就可以少挨欺负——来自官府的欺负。
别的不讲,但厘金一项,就可以省下很多的银子来。
厘金本是江南狂生钱江,在太平天国起义期间,给江北大营的雷以诚出的主意。
这个主意,要政府对所有的商家,坐商和行商征值百抽一的税(1%),人称厘金。
由于清朝一直没有开征商税,这样的税,对于商家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在一个前现代的国度,征税没有章法,厘金一旦开征,就成了乱政,不是此处征罢彼处就可以免了,而是每个地方都在征税,遍地的厘卡,雁过拔毛。
频繁地重复征收,税率口衔天宪,随意提高,近乎政府拦路抢劫。
更可恨的是,当初明明只是战争状态下的临时措施,太平天国起义被扑灭了,厘金却依旧如故,而且越征越多,各地厘卡水旱两路,越设越密。
没办法,地方官地皮要多刮,私人要安置。
商家只要运货,单厘金一项,就得付出高出货价四五倍的成本,真是苦不堪言,活不下去。
当然,应对的办法也不是没有,一种是传统的,给厘卡的人贿赂,让他们少收厘金;二是新兴的,打洋人旗号,可以避掉几乎所有的厘金。
按中英《南京条约》的规定,凡是外国商家,只需交纳关税和内地子口税就可以了。
相对来讲,第二种办法虽然也有风险,但避税的力度更大。
凡是能跟外国人搭上关系,会讲几句洋泾浜英语的商家,都会倾向采用第二种方法。
比较正经的,是中外合资,跟外国人一起办公司。
只是当年没有中外合资这个概念,明明合资的公司,老板、法人都是人家的。
华商出资金,也出力气,甚至具体的经营都是中国人管,但老外却大权在握。
这样的中外合资公司,实际上等于中国人参股出力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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