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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另一面的困惑(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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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在缠和放之间,我们应该选择放,也只能选择放。

虽然放足并不意味着现代,而缠足也不意味着传统,但放足和禁止缠足意味着相对人道一点。

尽管我们说,在放的过程中已缠的妇女会产生某些“崩落”

的情绪,但是放的结果是免除了更多女子的缠足的痛苦,所以还是值得的。

显然,我们不可能为了维持缠足妇女们“美的化身”

(杨的用语)地位,就此继续缠下去。

实际上,杨兄作为清史专家应该知道,当时真正的问题倒不是放足妇女的失落,而是放得不彻底。

“二万万中国女性”

的绝大多数其实并没有执行民国政府禁止缠足的禁令。

抵抗禁令的,不仅有已缠妇女,更有姚灵犀等一班儿“‘莲’国不叛之臣”

但是,禁令和对天足的鼓吹,毕竟使欧风吹到的地方,父母们贯彻缠足的旧习不那么坚决了。

我的母亲,就因此而顶住了外婆要她缠足的压力,没有变成小脚。

对此,外婆和母亲后来都感到十分地庆幸。

对于杨文所念念不忘的“数千万缠足女性在放足过程中的呻吟与挣扎”

,实际上我也有是不是太过分了的疑问。

作为一个不太成器的近代社会史的研究者,我也爬梳过这方面的史料。

在民国时期,暴力强迫剪辫现象相当普遍,但暴力强迫放足却不多见,类似杨文所列“沿街鞭足”

的镜头从未听说过。

将缠足妇女的裹脚放开,逼着她们赤足走路以取乐的事情是有的,但跟禁缠运动无关,一般都发生在那些打进中国的洋人军队身上,包括军阀张宗昌的白俄兵。

至于《采菲录》念兹在兹而杨文随声附和的所谓缠足女性放足的痛苦,似乎更是可疑。

放了的小脚穿大鞋固然是不舒服的,走路的确是不如缠时方便,但这是刚刚放足时的情形,很快人们就找到了解决的办法,那就是穿跟放开的脚相匹配的袜子和鞋子。

这种鞋袜比常人的小,但却比三寸金莲大,结果放足的妇女不仅走路与寻常无异,而且免除了天天缠缠放放的麻烦,各家的院子里,也不用再挂许多长长的让外国人好奇的裹脚布了。

我这么说,是出于亲眼所见,虽然余生也晚,不唯赶不上清朝,连民国也没摸着,但我的奶奶和外婆,在我出生之后,都是这么一副“解放脚”

(缠后再放的)。

小的时候,像外婆这样的小脚老太太还挺多,很多同学家里都有这么一位或者两位,那时出于好奇,问过,看过(脱掉鞋袜),更听她们讲过。

长大以后,做社会调查的时候,也顺便做过一点访谈,自信还是有说话的资格的。

至于《采菲录》上讲的,让杨念群兄读了“心热”

和感动的,说是放足到了寒季“十之八九会犯冻疮,到了春天溃烂得无法移动”

的情景,无论如何我是不能相信的。

凡是在北方生活过的人都知道,冬天的时候,鞋袜越紧,就越容易被冻着,因为裹紧了血液循环不好,这个道理放在放足的妇女身上一样合适,断没有放开了反而容易受冻的道理,除非鞋袜不防寒。

我的外婆曾经跟我们家在天寒地冻的北大荒(冬天零下40度是寻常事)生活过很长时间,她的那双解放脚并没有发生过那种可怕的情况,而且绝没有想到过要复缠——那种令杨念群兄十分感动,由姚灵犀们提出的建议。

我真的不知道,杨兄何以如此坚定地认定,姚灵犀辈提议复缠,是为了关注和同情所谓“过渡期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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