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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我哭不许你哭(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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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我哭不许你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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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叹是明末清初江南有名的才子,不仅批点过《水浒传》、《西厢记》、《三国演义》这样的才子书,而且写过《不亦快哉》这样的妙文,今天读了还令人忍俊不禁。

不过,此人却因为“哭”

而身陷大牢,进而丢了性命。

事情是这样的,顺治十七年,也就是这位传说去五台山出家的皇帝死的前一年,金圣叹所在吴县的县令催缴钱粮甚急,稍有拖延,则尺宽的毛竹片伺候,县衙班房,天天哀声一片,鲜血淋漓。

虽然说,吴令所为,大体上不过是执行上级的指示——为了惩罚江南地区对清朝征服的反抗行为,清朝规定,此地的钱粮征收额要比他地高出几倍到十数倍不等,但这位县太爷在横征暴敛的同时,也没忘了给自己多弄点外快,据说前脚征粮,后脚有的就顺到自己家去了。

事有凑巧,就在县太爷率领众衙役大抡毛竹片正起劲的时候,顺治皇帝翘了辫子,按规矩,各地官绅可以设皇帝的牌位前去哭,于是,吴县的诸生,也就是那些见了县太爷可以不下跪的秀才们,跑到文庙(孔庙)开哭,哭可是哭,大家在哭皇帝的同时,大骂县太爷,这一骂,把平日苦于征课的百姓也引来了,据说有千人之多,哭声震天,骂声也震天,街上甚至出现了揭贴(大字报)。

这种恶毒攻击领导的聚众闹事,马上被县太爷上报,巡抚(省长)朱国治正巧是个痛恨读书人的杀手(正因为如此,才被派到文士多如牛毛的江南来),闻言大怒,立即派兵镇压,当即有十一名诸生被抓,连夜刑讯,牵连甚众,金圣叹也在其间。

最后结案是“不问首从,一律处斩”

,家产抄没,妻子儿女流放黑龙江,不算流放瘐死的,死案者一百二十一人,吴县像样的文人消亡殆尽。

说起来,哭庙事件,只是一个小小的“学生运动”

,而且这种学生运动,至少在表面上是有着习俗上的合法性的。

在案发之前,秀才们聚众到文庙孔夫子牌位前抗议,是他们的习惯,也是他们的权利。

尽管也有过秀才因此丢了头衔的,但官方如此大动干戈,要了这么多人的身家性命,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这里,有清朝当局作为异族统治者的敏感,有朱国治这种酷吏的阴狠,也有那位县太爷出于担心自家劣迹暴露的别有用心。

然而兴大狱的真正用意,实际上拿金圣叹一干秀才的人头,吓唬江南所有对前朝怀有思念的士人,彻底铲除遍布江南的文人结社(一结社,就难免不说三道四,对政府不恭敬)。

据说,吴县的这种结社,金圣叹属于领袖人物。

满清征服江南以来,虽然屡次下令严禁结社,但文人诗酒酬唱,由来已久,禁不胜禁,查无从查,现在正好有了这么个机会,于是下了黑手。

尽管如此,像这样“排头砍去”

,按大清律也是没有依据的,所以,结案实际上最后是把诸生窜入一件近期发生的海盗案,做成造反“逆案”

,才遂了从朝中的执政诸公(当时康熙还没有亲政)到巡抚、知县等诸位大佬的心愿。

在死亡面前,金圣叹依然保持了自己名士的风范,临刑前留下一封家书,狱卒担心里面有诽谤不敬的话,将之呈送长官,官打开一开,里面写的是这样一句话:“盐菜与黄豆同吃,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吾死无恨焉。”

官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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