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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穷尽想象力,最后也只是粗俗笼统地把一只牛拆解了一遍。
“差不多。”
白玛笑笑,看样子是个鼓励奖。
随后,他公布了标准答案。
“一头牦牛,最重要的就是身上的肉,小部分会在刚切下时做成滚烫的手抓肉,大部分则风干,做成储存时间更长的牦牛干。
接着取出内脏,牛血灌入肠内,做成血肠;胃囊做成兜卷;肺里吹入融化的酥油,做成灌肺;肝做成夹心肝片;一整个牛头会被一劈为二,分成大小十五块,放进锅里炖煮;牛蹄有时会煮着吃,有时会放进牛粪堆,进行发酵蒸腐。
其次,就是牦牛的奶,是制作酥油的重要材料。”
但一头牛还没完成它的使命。
白玛顿了顿,又说:
“牦牛的皮,我们会做成藏装、马鞍;牦牛的毛用作毡房、绳索;牛的角与骨,刻成工艺品和器皿,在遇到游商后,换取粮食;最后,牛粪也是我们重要的生活燃料,会收集起来,烧火取暖。”
“这些牲畜就是这样一部分、又一部分,一点点去支撑起我们的生命的。”
霍水听完,心中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良久,问道。
“可这样朝夕相处,跟家人有什么区别。”
白玛摇头,“霍水,没有人一开始就能接受。
但大家为了生存,需要去接受,每一个执手过屠刀的人,都注视过一双流泪的眼睛,那双眼会震慑人的内心,叩问你是否真的要亲手结束一个与你同样正在呼吸的生命。”
“阿兰,你经历过吗。”
霍水问。
“经历过。”
白玛淡然答。
“那你是怎么叩问自己的。”
“你想知道吗。”
白玛温柔地对他笑。
“想。”
霍水毫不犹豫。
“好。”
跟随两人行走的步伐,他的声音缓缓而起。
“曾经我养过一只小羊,它是一胎中最小的幺儿,是我亲手接生的,因为出不来,还差点被难产憋死。
其他人都说这样的小羊羔体弱易夭,活不了多久,最终就是成为藏袍皮子。
你要知道,在资源匮乏的冬天,人都吃不饱,更不用说把资源分给一只弱胎羊羔了,于是我偷偷分出自己的粮食,救活了它。”
“这只小羊恢复的很快,没过多久就能跑跳,它身子比其他羊要小,眼睛却很大,是只小母羊,我给它起名叫‘洛珠’,它很黏我。
它普通地长大、普通吃饭、普通喝水、普通跟同伴嬉闹,普通地窝在我的身旁睡觉,最后在第二年冬天,普通生下了孩子。
但没过多久,我们的羊群被狼袭击,洛珠为了护住小羊,被咬得奄奄一息,很快就活不久了。”
“于是大人磨好刀,递到我的手里,说这是你亲手救下的命,那就由你来送走它。”
霍水朝白玛看去,他的脸上已收回笑意,行走的步伐也慢了下来。
“你,亲手杀了它?”
霍水小心问。
“对。”
白玛点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动物流泪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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