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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玛问。
“是七夕节我们会做来吃的一种小吃,一般是甜的,也是不同造型有不同的名字,像是元宝、玉兔、鲤鱼、魁星,除了吃,有时候还会染上颜色,用线串成串,挂在屋里装饰。
我小的时候不爱吃放在桌子上的,就爱盯着墙上的吃,总觉得偷来的更香。”
白玛失笑,说:“我也想尝尝。”
霍水扬言:“当然,看完海之后,我们就去吃。”
他记得和白玛的每个约定。
霍水吃了一口卡塞,入口是糖霜,接踵而至的是淡淡的酥油香,是一种有别于家乡的味道。
这种在不同文化中去渐渐了解对方的感觉,令他心情舒畅。
霍水吃饭的节奏渐入佳境,一口面、一口豌豆粉、再嚼一口嘎嘣脆的甜甜果子,喝一口肉汤咽下。
闲情逸致地享受来日喀则的第一顿开工饭。
白玛看他吃得香,心里流出一点融融的暖意,好像自己也得到莫大满足。
看他腾不出手,便拿起一个茶叶蛋,帮他剥。
饭吃到一半,他们桌前来了一个人,态度颇为暴躁的放下一盘血肠。
他没好气地说:”
老头给你们的。”
霍水抬头,是昨天那个黑皮小帅哥。
跟白玛不同,他没穿藏袍,一身短款皮夹克配工装裤、马丁靴,单耳一枚绿松石,衬得整个人气质挺拔、英姿飒爽。
但配上他那张过于精致年轻的脸,和......长势并不喜人的身高,霍水倒觉得,不论怎么看,还是有一股小孩硬要装成熟的味。
霍水一瞥,发现他脖子上还戴了一枚挂坠,是跟白玛如出一辙的天珠。
只不过小一些、圆一些,完好无损一些。
看霍水在他脸上停留这么久,白玛剥蛋的手顿住,眼皮不动声色跳动了一下。
“你好。”
霍水出声打招呼。
小帅哥低下头,对视一眼,算是回应。
接着,他立马把视线转向白玛,眼神凶巴巴的,像要把他活吃了。
“白玛兰泽,还真是你。”
白玛十分淡定,处变不惊,甚至还给他回了一个标准微笑。
“你都长这么高了。”
加布额角一跳,霍水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暗叹:也不知道白玛是真天然还是装腹黑,一句话的功夫,就精准踩在别人这么明显的雷区。
本来被卡塞熏得甜甜的空气,顿时剑拔弩张,火药味十足起来。
果不其然,一句平A骗了对方一个大招。
加布气急败坏道:“少恶心我了,我可不是来听你寒暄的,我只是听说你要住我家一段时间,特地来提醒你,把你的事办完,赶紧走人,和你多待一秒我都觉得不舒服。”
说罢,沉默良久,又冷冰冰补了一句:“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再见你。”
“我也是。”
白玛若无其事将剥好的蛋放进霍水的盘子,冷静回道。
空气陷入寂静。
霍水一筷子面卡在半空,被两人的气氛吓得不敢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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