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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写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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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偷了东西走了;八国联军攻打紫禁城,抢了东西走了;日本鬼子在中国赖了八年,最后无条件投降滚蛋了;而我们中国的厨师,和炒勺锅铲,红白面案,油盐酱醋,五香作料,漂洋过海,到巴黎,到伦敦,到旧金山,落地开花,开花结果,结果生子,永远在异国他乡扎下根来。

一衣带水的日本,更不在话下,我在东京新宿一条小街上,走进一家中华料理店。

那师傅是从广州去的,特地给我煮了一碗云吞面,声明不收费,是奉送给我这位同胞的。

我问他,想家吗?他说想。

我又问他,想回去吗?他说不想。

看来中国厨师,到了番邦,就再不离开,就凭煎、炒、烹、炸四字经,从此,没完没了地让老外掏腰包,挣老外那张洋嘴巴、那根洋舌头的钱。

要这样算起来,到底谁厉害,还很难说呢!

张居正这道名菜,我记住了,食谱上查不出来,叫“鸡舌羹”

,想系他的独创。

顾名思义,是用鸡的舌头做出来的汤了。

汤或者羹,是中国菜的正宗,看商周的青铜器,大而宽,深而广,绝对是以食物的流质状态,来构思来设计来制造的。

有诗曰:“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翁妇味,先遣小姑尝。”

可见羹汤做得好坏,决定新媳妇在这家未来的日子好过与否。

孔夫子也是把羹看得很重的,他说:“虽疏食菜羹,必祭,必齐如也。”

“齐”

即“斋”

的意思,他要求人们像斋戒那样对待这碗汤。

有这样的古训在先,小媳妇敢不把汤做好?

至今粤人爱煲汤,家家有煲,每餐必汤,连本是北人的客家人,或后来南下的干部,也煲汤成瘾。

认为羹汤是最补养的,看来倒是古风余韵地发扬了。

不过,用鸡舌头做羹,恐怕连老广也闻所未闻。

这舌头一定吃那舌头,吃得如此刁钻促狭,挖空心思,也算把食文化推到极致了。

鸡舌并非凤髓龙脑,倒不难求,但是,得需多少鸡舌才能烧出一碗羹来,那可就令人咋“舌”

了。

无独有偶,还有一位爱吃舌头的,那就是《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了。

不过,他要吃的是鸭舌头。

第八回,他在薛姨妈处便饭,“因夸前日在那府里珍大嫂子的好鹅掌、鸭信,薛姨妈听了,忙也把自己糟的取了些来与他尝。

宝玉笑道:‘这个须得就酒才好。

’”

鸭信,即鸭舌,煮熟,用香糟卤汁浸泡,入味后,便是一道美味冷盘。

吃的时候,喝两口绍兴花雕,而且是加过温的,那就更是香醇佳妙了。

看来,贾宝玉是一个懂得品尝美味的人。

其实,不是贾宝玉懂,而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懂。

那是一位写吃的文学大师。

老百姓也有以动物的舌为菜肴的,例如北京小饭馆的“卤口条”

,例如广东路边档的“烧腊猪脷”

,都属于大快朵颐、淋漓酣畅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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