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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写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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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吃惯大众食品的那张嘴,吃贵族阶层的美味佳肴,应该不会有障碍,但是,吃过“鸡舌羹”

、吃出刁钻胃口的张居正,要他在前门外的小胡同口的一家小饭铺,坐在油脂麻花的桌子板凳上,夹一大筷子卤口条塞满嘴,喝那种又辣又呛人的二锅头,我想他会敬谢不敏的。

同样,让吃过“酒糟鸭信”

、颇讲究精致吃食的贾宝玉,要他在上九下九哪条小马路的摊档食肆,满嘴流油地品尝“烧腊猪脷”

,饮那种一股中药味的五加皮,肯定大摇其头,会对他的小厮茗烟说,你把马牵过来,咱们还是回府里去吧!

什么人吃什么、不吃什么,也许没有绝对的界限,但什么阶层吃什么、不吃什么,还是有一定的规矩章法可循的。

张居正奉旨还乡,从北京经大运河,下江南,再去湖北江陵老家。

一路上,大州小县,谁敢不找最好的厨子,做最好的菜,来侍候他老人家?七碟八碗,山珍海味,呈供上来,努力拍他的马屁。

可张首辅皱着眉头,说,没有一道菜,是我想下筷的。

第十九回,贾宝玉被他的小厮茗烟带着,偷偷地跑到袭人的家里去玩。

“花自芳母子两个恐怕宝玉冷,又让他上炕,又忙另摆果子,又忙倒好茶。

袭人笑道:‘你们不用白忙,我自然知道,不敢乱给他东西吃的。

’”

这两个人的饮食好恶的标准,就反映了中国饮食文化两个层次的区别所在。

曹雪芹接着这样写,“彼时他母兄已是忙着齐齐整整的摆上了一桌子果品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因笑道,‘既来了,没有空回去的理,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

’说着,捻了几个松瓤,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着给他。”

这个细节挺传神,将贵族和平民在饮食文化上那种能感觉得出来,却很难条理化、具体化的差别,着墨不多,表现却充分,寥寥数笔,印象深刻。

老北京有句谚语,说得有点刻薄,然而却是一种历史、一种沿革、一种很具沧桑感的总结:“三代做官,才知穿衣吃饭。”

或稍雅致一点的:“三代为宦,方知穿衣吃饭。”

于是,我就想起我在江南一座古城,一家老字号菜馆,一次“红楼宴”

的经历。

说实在的,我非常佩服曹雪芹,其中有一点尤其令我惭愧,假如我又穷又饿,只能食粥的情况下,是绝对写不来《红楼梦》中的吃的,因为我没有那份经受得住自虐的定力。

那天,当我入席,还未举杯拿筷,光看到那陈设、那杯盘、那酒具、那些已经放置在转盘上的看盘和冷盘,我就忍不住对一位早已故去的前辈讲,一个饥饿的作家,要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写这一桌珍馐佳肴,他的嘴里,会是什么滋味?他的肚中,会是什么动静?他那脑下丘部的饥饿反射神经,会是什么反应?我想那准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前辈对我莞然一笑:所以,你成不了曹雪芹。

这种在重新回味中的精神会餐,是对自己加倍痛苦的折磨。

因此,他几乎没有写完这部书,就“泪尽而逝”

这种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生命的双重磨耗,自然也就只有提前死亡的结局了。

我很羡慕现在那些同行,将“食色性也”

的次序颠倒了一下,成了“色食性也”

,集中精力写“色”

,而不写“食”

因之,当代作家的笔下,很少有人像曹雪芹那样专注地写吃了。

陆文夫写过一篇《美食家》,王蒙写过一篇《坚硬的稀粥》,多少还能与吃挂上钩。

而更多的作家,则下力气写性行为,写性动作,不遗余力,将中国裤裆文学推向一个新高度。

我好像感觉到他们对天明誓过的,一定要超过写《金瓶梅》的兰陵笑笑生,不达目的,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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