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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80—90年代,东方却有4位作家获奖,其中三人集中在过去被冷落的非洲:尼日利亚的沃莱·索因卡(1986),埃及的纳吉布·马哈福慈(1988),南非的纳丁·戈迪默(1991),另一位则是日本的大江健三郎(1994)。
21世纪伊始,莫言的获奖进一步印证了如上判断。
种种事实表明:在东西方文化两个多世纪的冲突碰撞中,东方作家逐渐找到了一条在传统与现代、民族性与世界性之间保持平衡的良好状态,历经痛苦蜕变的东方文学,正以其独特的表意方式与美学风格彰显自己存在的价值。
与西方国家基本上源于同一宗教信仰系统、有着共同的语系和大致同步的社会历史进程不同,东方世界种族繁多,信仰有别,语系庞杂,且社会历史进程迥异。
凡此种种,决定了东方文化的多元化特征。
就亚洲而言,就有三大相对独立的文化体系,即中国为首的东亚文化体系、印度为首的南亚文化体系以及西亚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体系。
多元化的文化背景,决定了东方文学的多源性与多元性。
在政治上,与西方很早就有雅典城邦民主制度不同,东方源远流长的则是集权专制体制。
东方各国都有一个至高无上、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的独裁王权或皇权;通常它既是世俗的统治者,又是精神上的信仰与支柱。
在价值取向上,东方文化往往高标集体价值,漠视乃至抹杀个人价值,强调以氏族或宗族血缘关系为根基的伦理道德——东亚文化圈的儒家伦理与南亚印度的种姓伦理均如此。
在思维方式层面,东方人强调直觉与顿悟,所谓佛教的“悟”
、伊斯兰教苏菲派的“神智”
、中国老庄的“涤除玄览”
都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东方民族大都强调顺从自然,追求自然与人的合一,而不是驾驭和改造自然。
在这样的社会文化背景中,东方人普遍形成了一种特有的东方心理范式:知足常乐,容易满足,保守内向,缺乏开拓和进取精神;若不追求权力,那就追求精神上的超脱与灵魂上的安逸。
与欧美文学这种迥然有别的价值取向,不仅使东方文学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与展开逻辑,而且也使其形成了自己不同于西方的文学传统与审美倾向。
与西方文学中灵与肉的剧烈冲突所带来的那种高度紧张和无法解脱的痛苦不同,东方文学的艺术风格倾向于和谐、温雅、恬静,和谐美是东方审美理想的核心。
东方文学中抒情文学极为发达,几乎所有文学大国都以诗歌为文坛正宗;即使叙事性文体,也是表现性的,如东方的传统戏剧往往是写意性、象征性的,表演中注重的不是情节,而是渲染气氛以及心境。
东方文学作品在社会功能上强调“文以载道”
,大力提倡文学作品惩恶扬善、因果报应。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乃东方叙事文学的基本情节模式与结构框架,这也决定了其往往有与西方文学之悲剧传统大相径庭的“大团圆结局”
。
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的发源地均在东方,各种不同的宗教观念构成了东方各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核之一。
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东方文学与宗教有着更为紧密的关联,尤其是在其上古与中古时期。
犹太教之于古代希伯来文学,婆罗门教和佛教之于古代印度文学,伊斯兰教之于中古阿拉伯文学,莫不如是。
[1]转引自鲍·季·格里戈里扬:《关于人的本质的哲学》,汤侠声等译,28~29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
[2][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30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3]Maleiesodernity,Bloomington:IndiayPress,1977,p.264.
[4][丹麦]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第二分册),刘半九译,8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
[5][法]左拉:《戏剧中的自然主义》,见伍蠡甫、胡经之主编《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中),203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6][法]阿尔芒·拉努:《左拉》,马中林译,143页,郑州:黄河文艺出版社,1985。
[7][美]罗洛·梅:《人寻找自己》,冯川等译,34页,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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