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狂风中文网】地址:https://www.kfzw.net
)略云:
袁朗,陈尚书左仆射枢之子。
其先自陈郡仕江左,世为冠族,陈亡,徙关中。
朗勤学好属文,在陈释褐秘书郎,甚为尚书令江总所重。
尝制千字诗,当时以为盛作。
陈后主闻而召入禁中,使为月赋,朗染翰立成。
后主曰:「观此赋,谢希逸不能独美于前矣。
」又使为芝草、嘉莲二颂,深见优赏,迁秘书丞。
陈亡,仕隋为尚书仪曹郎。
寅恪案:明克让、裴政俱以江陵俘虏入西魏,许善心以陈末聘使值国灭而不归,其身世与庾信相似,虞世基、袁朗在陈时即有才名,因见收擢,皆为南朝之名士,而家世以学业显于梁陈之时者也。
隋修五礼,欲采梁陈以后江东发展之新迹,则兹数子者,亦犹北魏孝文帝之王肃、刘芳,然则史所谓隋「采梁仪注以为五礼」者,必经由此诸人所输入,无疑也。
(袁朗参预制定衣冠事见隋书壹贰礼仪志大业元年诏,两唐书朗本传未载。
)
今已略据史传,以考隋制五礼之三源,请更举隋书礼仪志之文,以为例证。
主旨在阐明隋文帝虽受周禅,其礼制多不上袭北周,而转仿北齐或更采江左萧梁之旧典,与其政权之授受,王业之继承,迥然别为一事,而与后来李唐之继杨隋者不同。
此本极显着之常识,但近世之论史者,仍颇有误会,故不惮繁琐,重为申证,惟前文已征引者,则从略焉。
隋书陆礼仪志略云:
后周宪章姬周,祭祀之式多依仪礼。
[隋]高祖受命,欲新制度,乃命国子祭酒辛彦之议定祀典。
寅恪案:此隋祀典不袭北周之例证也。
又同书同卷略云:
明堂在国之阳,梁初依宋齐,其祀之法,犹依齐制,礼有不通者,武帝更与学者议之。
寅恪案:此梁更易齐制,乃南朝后期与其前期演变不同之例证。
隋制五礼既用代表南朝前期之(北)魏、(北)齐制,又不得不采代表南朝后期之梁制,以臻完备也。
又同书柒礼仪志略云:
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蜡百神,腊宗庙,祭社稷,其方不熟,则阙其方之蜡焉。
开皇四年十一月诏曰:「古称腊者接也,取新故交接。
前周岁首今之仲冬,建冬之月称?可也。
后周用夏后之时,行姬氏之?,考诸先代,其义有违,其十月行?者停,可以十二月为腊。
」于是始革前制。
寅恪案:此隋祀典不袭北周制之例证也。
又同书捌礼仪志略云:
后魏每攻战克捷,欲天下闻知,迺书帛建于竿上,名为露布,其后相因施行。
开皇中迺诏太常卿牛弘、太子庶子裴政撰宣露布礼。
及九年平陈,元帅晋王以驿上露布,兵部奏请依新礼宣行。
寅恪案:此为隋代修礼,承袭北魏遗产,而更与南朝专家考定之一例证。
裴政本江陵陷后朝士被俘之一人,而以律学显名者也。
详上文所引史传,兹不备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