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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白马人舞蹈的现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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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族为基础的民族舞蹈中白马人的舞蹈应在何处?以风格来辨别的民间舞体系中白马人的舞蹈应在何处?现实存在的白马人和丰富多彩的白马舞蹈带给我们诸多思考。
——田野手记
随着和当地人的接触、了解与渐渐熟悉,越来越觉得很难用简单的概念、只言片语的文字来总结白马人、白马人的舞蹈。
居住在嘉陵江上游、地处藏彝走廊北端,身处在今天汉、藏、羌之间的白马人,从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来讲都处于社会的“边缘地带”
,即使外界对他们有诸多争论,但是他们仍然有自己的观念、情感与认知,并通过手舞足蹈的方式体现出来。
白马人的舞蹈只是今天诸多少数民族舞蹈的一个缩影,通过白马人的舞蹈我们能够较为清晰地看到如下现象:
首先,舞蹈是族群文化的一部分,人们通过手舞足蹈的身体形态表达集体观念、分享集体情感、传递族群知识,可以说它是族群集体性的身体言说,手舞足蹈间体现出族群集体的文化规则与文化逻辑。
美国人类学家哈维兰总结了人类学中各类对文化不同的界定,认为一般而言文化有如下特点:文化是共享的,文化是习得的,文化是整合的,文化是以象征符号为基础的,文化是适应性的,文化是变迁的。
[1]格尔茨强调“意义之网”
,但他也认为不是所有意义都能够被称为文化,文化是共享的意义。
舞蹈作为族群文化的一部分,也是族群内部所有人共享的身体经验与情感表达。
“火圈舞”
即是两省三县白马人共有的身体经验,拉手围圈、载歌载舞、娱乐嬉戏的活动能够凝聚起群体的力量,顺时针旋转的调度图示与右脚起动的运动习惯则是对实地空间中“上为大”
观念的形象化体现,比舞对歌的过程还给传递族群文化提供了平台与条件。
即使“联袂踏歌、篝火起舞”
在整个藏彝走廊内已成为一种“同类化”
的舞蹈形式,但在这其中“火圈舞”
也以自身独特的舞蹈方式体现着白马人的集体意义。
其次,舞蹈作为以身体为媒介的文化实践,过程中充满了实践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每一次的身体呈现都是在具体场景下的创造与展示,可以说它又是场景化的能动呈现。
池哥是两省三县白马人中都有却又都不相同的角色,池哥的形象既凝聚着族群的集体观念,同时在每个地区、每个村寨的舞蹈实践中还包含了各自的主体创造。
文县的“池哥昼”
以池哥为基础发展出池哥、池母、知玛三类角色,并为其赋予不同的身体动态,在各村寨的仪式中又形成自己的风格与特色,每一次的表演还根据具体场景充满了变化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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